12月20日至26日,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来源:未知 | 责任编辑:运城长安网 | 发布时间: 2019-12-19 09:00
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2月20日至26日,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运城长安网讯 12月18日,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发出通知,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结合驻市专家团队会商研判,自12月19日起我市将经历一轮大气重污染过程。为做好此次污染过程应对,切实减轻污染程度,降低污染影响,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经研究决定,自12月19日18时至12月26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
12月20日至12月26日橙色预警期间,中心城区每日7时至22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主要管控措施包括:对工业企业采取相应减排措施;城市建成区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城中村改造拆迁工程全部停工,各类渣堆、土堆、料堆全部苫盖并洒水保湿,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护坡、喷浆作业;对进入建成区的冒黑烟车辆进行查扣处罚,对重型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扩大禁限行范围,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高排放车辆停止运输作业;12月20日至12月26日,中心城区每日7时至22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加强散煤源头管控;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餐饮单位营业;严格禁止燃烧秸秆、落叶、垃圾等行为,严格禁止建成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及督查工作,要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通知到乡(镇)、村(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应对工作,要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通知到管控和服务对象,严格监督执法,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物排放,减轻对群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