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被处分!仝卓虚假转学事件查清楚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6-19 08:57
6月18日,陕西省延安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对李庆锋等人为仝卓办理虚假转学手续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
延安市纪委监委关于对李庆锋等人为仝卓办理
虚假转学手续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
(2020年6月18日)
仝卓自曝以伪造应届生身份参加高考等问题后,陕西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延安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依规依纪进行了深入调查。6月13日,对延安市档案馆馆长李庆锋等6人立案审查,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李庆锋接受仝天峰请托为仝卓办理虚假转学手续的问题
经查,2012年8月,时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李庆锋在接待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仝天峰一行时,仝天峰谈到其儿子仝卓想报考解放军艺术学院,因仝卓是往届生,但该校只有应届生才可报考,请托李庆锋帮忙为仝卓办理虚假转学手续。李庆锋通过在宝塔区第二中学任教的大学同学侯绥利办理转学手续,侯绥利找到时任该校招生办主任兰海,兰海又找到时任该校德育处主任谢东平帮忙办理。谢东平在一张空白《延安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批表》上签署“谢”字并加盖了“宝塔区第二中学德育处”的印章后交给兰海,兰海交给侯绥利。李庆锋从侯绥利处拿到该表后填写了仝卓的基本信息,又找社会人员在该表上加盖了伪造的延安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宝塔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后将该表交给仝天峰。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线索已依法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时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延安市档案馆馆长李庆锋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教师侯绥利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招生办主任兰海(现已离岗)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德育处主任,现受聘担任该校副校长的谢东平违反工作纪律,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副校长职务。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主管学籍工作的副校长范昕涛(现已离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时任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校长樊海峰(现已离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