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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6-19 09:30

  为进一步强化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他们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6月17日,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致广大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提醒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随时、随处注意交通安全,为创造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作出新贡献。

  致广大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广大危化品生产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你们辛苦了!一直以来,你们靠双手养家,冒着人身和财产风险担负着危险货物运输的重任,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都作出了贡献,全省公安交警向你们致敬!

  事故猛如虎,安全大于天。危化品易燃易爆,在运输过程中也极易发生事故,一次次惨痛的教训,让多少家庭失去至亲,让多少已经富裕起来的家庭一夜返贫。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时刻牢记。6月13日,沈海高速公路浙江温岭段发生一起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泄漏燃爆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又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山西地处山区,路网结构复杂,坡多、弯多、隧道多、桥梁多,本省和过境危化品运输量大面广。为了企业安全发展、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我们真诚地提醒您:

  安全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在您努力发展壮大企业的过程中,一定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使用符合安全条件的正规车辆进行危化品运输,对运输液体危险物的罐车要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日常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驾驶员、押运员开展安全行车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确保安全隐患不出厂、不上路,真正为您的企业筑牢安全发展的屏障。

  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师傅们,在您出车前要提前选择合理、通行条件较好的行驶路线,远离城镇、居民区,不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要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路线、时间行驶。要规范装载货物,做到一车一货,不同危险货物不能混装,不得超载。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度不超过80km/h,在其他道路上行驶不超过60km/h,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夜间、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要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合理的行车间距,不随意变更车道,高速公路行车要在规定车道行驶。当您连续驾车2小时左右时,应停车休息并及时查看车辆技术状况,液体罐车确保紧急切断装置处于关闭状态。如果您的车辆遇到紧急情况,要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按照操作规程妥善处置。个人无法处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尽可能空旷、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并迅速报警,报警时请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和泄漏等情况。

  为了您的行车安全,全省公安交警坚持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96122,随时接受您的报警求助及对交警工作的监督。

  衷心祝愿您事业有成、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