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各地提早制定方案
来源:中新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7-24 09:13
中新网7月23日电 国办日前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中包括,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加大疫苗、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完善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内容。
《工作任务》提出,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增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加强口岸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
要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军地间和部门间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工作任务》强调,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各地提早制定具体方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压实“四方责任”,做好“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严格发热门诊设置管理、严肃流行病学调查、严防医院院内感染)等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
《工作任务》提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此外,还包括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基层防治结合。以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尘肺病早期筛查干预为切入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融合。
《工作任务》要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包括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地方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投入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的支持力度。
针对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工作任务》提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同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健全监管机制。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医保智能监控,推广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应用,探索实行省级集中监控;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方面,《工作任务》提出,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实施合理用药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情况,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落实“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要求。加强国家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建设。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重大疾病基本用药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制定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
同时,加强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推进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和部门协同监测机制建设。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耗材价格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国内采购价格动态监测和国外价格追踪。加大对原料药、进口药等垄断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此外,《工作任务》还包括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大力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并将实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改善贫困地区营养不良等问题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