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法庭上竟然打被告 法院处理结果来了:司法拘留15日!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崔志攀 | 发布时间: 2019-03-04 08:50
法庭上,原告、被告针锋相对、唇枪舌战,大家早习以为常,原告打被告,被告打原告也时有所闻。
但日前在福建石狮法院发生的一幕,还是让人大跌眼镜——被告打被告!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次刷新了大家的“认知”。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打人者又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一起来看看。
2月27日上午,石狮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原告泉州某担保公司与被告王某(男)、郑某(女)合同纠纷案。庭审结束后,王某在核对笔录时,突然转身冲向郑某,欲强拿其手机。强拿不成,王某一把将郑某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还用脚用力踩踏。
事发突然,承办法官立即呼叫法警支援,然而,王某并没有停止,直至法警将其控制后带出法庭。
据王某称,他和郑某之前系男女朋友关系,因两人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他心怀怨恨,遂在法庭上借机做出如此出格的举动。事后,经医院检查,郑某有轻微颅脑损伤、轻微脑震荡。
法庭上竟敢打人?
你以为这是你家里吗?
就算在家里也不能随便打人!
那么,王某的这种行为,法院会怎么处置呢?
处理结果来了——
王某在法庭上殴打诉讼参与的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妨害民事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石狮法院决定对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法官有话说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庭审理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在庄严的法庭中,不论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旁听人员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保持良好的法庭秩序,才能确保法院的审理活动顺利进行,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庭纪律就是参加诉讼各方
以及旁听人员必须遵循的“规矩”
任何藐视、践踏规矩的人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