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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司法确认,跑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加速度”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4-04-11 10:4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靳彦)司法确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具有“零成本、速度快、程序简、效力高”的特点。司法确认制度的确立和实施,为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渠道。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20日,张某发现张某娟未经许可擅自将其专利权产品【铜像(关公夜读春秋)、铜像(义炳乾坤)】销售给盐湖区某工艺品经销部,张某娟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由此产生侵权纠纷。2023年5月26日,双方在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共同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请求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裁定:申请人张某与张某娟于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经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典型意义

  2023年10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办法(试行)》,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机关调解纠纷的效率优势。司法确认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渠道,人民法院通过对调解协议的确认,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