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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的“回头路”——司法释明让公平正义不缺位

来源:新绛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刘兰 | 发布时间: 2025-12-19 10:16

“本以为要陷入漫长的再审拉锯,没想到法官几句话就把事儿说透了!”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申请人保险公司代表握着法官的手由衷感慨。一场因工作疏忽引发的18000元重复赔付纠纷,在司法释明的柔性疏导下圆满落幕,既坚守了法律原则,也传递了司法温情。

案情回顾

事情要从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说起。2024年11月17日,一场对方车辆全责的意外交通事故让小石(化名)受伤就医,累计产生医疗费49300元、伙食补助费6400元、营养费3000元,合计58700元。2025年11月24日,小石与肇事车辆承保的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上述费用由第三者责任险全额赔付。

然而调解生效后,该保险公司发现了关键疏漏:小石的医疗费中,已有18000元由其他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依照保险理赔相关规则,这部分金额应在商业三者险中扣除,实际应赔金额应为40700元。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的重复计算,让保险公司面临18000元的不当赔付,且赔付系统审核无法通过。无奈之下,保险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以“调解协议存在重大错误”为由,向新绛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释法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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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提交至新绛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法官并未简单启动再审程序。考虑到争议根源在于金额计算失误,而非根本性权益对立,法官决定以司法释明为突破口,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付范围是法定分置的,已赔付的18000元确实不应重复计算,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法官拿出相关法律条文和理赔规则,用通俗直白的语言逐项解读,既向小石说明重复赔付的法律不当性,也向保险公司解释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边界。

情理交融的释法明理,让双方豁然开朗。小石了解法律规定后,主动表示愿意放弃重复的部分:“法官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我不能占这个法律不支持的便宜。”保险公司也对法院高效化解纠纷的方式表示认可。最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重新达成一致,小石放弃了多获赔的部分。一场可能耗时耗力的再审纠纷,在司法释明的“润滑剂”作用下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司法释明不是简单的‘答疑解惑’,而是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架起法治桥梁。”下一步,新绛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把全流程司法释明融入纠纷化解各环节,让法律条文变得可知可感,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触,以司法温度守护社会和谐。

通讯员:郭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