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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司法局对绛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检查观摩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12-12 16:23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志善)12月12日,运城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检查观摩第二组一行16人,在副局长闫利军、调研员周昶、联络员甘世忠的带领下,冒着凌冽的寒风,深入到绛县进行实地检查观摩。

  检查组首先观看了绛县涑水大街的法治宣传一条街。全程5公里、横穿绛县城区的涑水大街,在县司法局的统一组织下,由60余个执法单位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文字标语、法制漫画、法规条文等为内容,制作成140块高质量的法治宣传标牌,分列于人行道两侧,并坚持每季度更换一次法治宣传内容。为群众零距离学习法律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让人们在街上散散步就能品味法治文化,学到法律知识,既传播了法律文化,弘扬了法治精神,同时也为绛县县城构筑起一道靓丽的法治文化风景线,赢得检查组好评。

  接着,观摩检查了绛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会具有规范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选聘了3名热心调解工作、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工作能力的退休干部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自调委会成立以来,已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36件,调处成功率达100%,涉及赔偿金额达800余万元,接受法律咨询1000人次。既节省了当事人民事诉讼的时间,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做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解决了政府头痛、交警缠身的问题,取得了“为群众排忧,为政府解虑,为交警减压,为法院减负”的良好绩效。

  继而,观看了卫庄司法所和下高池村民调会。检查组对卫庄司法所高起点定位,健全机制促规范;高密度施压,狠抓措施促进度;高投入建设,夯实基础做保障;高质量履职,突出重点抓落实的做法给予肯定。下高池村规范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工作运行机制,配备专职调解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而形成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的氛围,推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做法,赢得赞扬。

  在陈村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检查组一行对绛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出资”的普法工作机制,狠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做法表示赞赏。该公园法治文化载体由全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共40余家单位分别投资建设,建有法治宣传灯箱12个,法治楹联2幅,法治铭台20个,永久性法治宣传版面30块,法治宣传石碑10块,古今中外法治名言区架10个,将法治教育的触角普及到公园的四面八方,使前来公园的人们处处受到法治雨露的滋润。

  紫家村“法治文化一条街”博得赞许。该村300米长的南北大街东西两侧墙壁上,由全县40个执法单位粉刷并绘制了若干法治诗歌、法治童谣、法律名言、法治漫画等,内容涵盖计划生育、婚姻家庭、依法维权等多个领域,让村民闲庭信步中充分感受法治文化的浓厚氛围。

  最后,检查组一行检查观摩了绛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设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涉法涉诉信访办公室、公证处、仗义律师事务所等,分别划有办公区、服务区、和等候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装备设施基本齐全,岗位设置有综合接待岗、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岗,形成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全县群众提供了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大厅达200余平方米,设有接待大厅、远程服务信息平台、“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三大区域,设施、制度健全,打造出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咨询、审查、受理、指派“一条龙”服务和“面对面”援助,极大地方便了受援群众。检查组一行对绛县这两个中心的层级体系、构成方式、建设模块、运作程序、功能效果等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不足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性意见,使大家深受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