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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制度院长办案常态化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12-14 16:43

  运城长安网讯(记者古红军 通讯员王娜丽)2017年以来,夏县人民法院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积极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责任制。法院院长回归法官身份开庭审理案件已是常态化。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荆世星在入额后开庭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共28件,办理执行案件12件。

  12月7日,夏县人民法院按规定立案后随机分给员额法官,有四件刑事案件均分给了院长荆世星。虽忙于年终繁杂的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荆世星院长仍立即接收案件并安排法官助理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因该四件案件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2月13日四件案件均公开开庭并进行了庭审直播。荆世星院长对四件案件进行庭前审阅并列出庭审提纲,开庭中对列出的问题认真审查。该四件案件荆世星院长充分利用轻微刑事案件轻速办理的相关规定对一案当庭进行了宣判,且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其余三案将择日宣判。

  院长既是法院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法官,而且是法官群体中的精英。院长亲自开庭审理案件,不仅率先垂范,鼓舞干警士气,而且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均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