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法院:重拳出击 打击拒执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5-29 09:41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贾媛)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夏县人民法院为了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出重拳打击一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被执行人。
今年该院的第一件刑事案件(2018)晋0828刑初1号案,自诉人解某某(未成年人)以被告人王合法、解文龙拒不执行夏县人民法院(2015)夏民初字第7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控告,认为二被告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请求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本院受理后,审判长马永平同主审法官李高乐就如何切实解决自诉人解某某受伤多年的民事赔偿款问题,多次深入到二被告所在的住所,同村、乡干部沟通,并在当地派出所干警的大力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宣传释法。经过法院干警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在干警的人文关怀下,该案件得以彻底的执行,二被执行人主动将案件执行款、案件执行费交到法院指定的账户,自诉人自愿向本院提出撤回控告申请。
此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涉民生案件,案件标的虽然不是太大,但是该案件的执行体现了法院对执行案件的强制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普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