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司法 >

平陆法院:让“老赖”藏无可藏赖不能赖

来源:运城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9-12 08:57

“您拨打的机主,已被山西省平陆县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您拨打的用户被平陆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有可能会听到以上这段彩铃。前段时间,平陆县人民法院联合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为首批46名失信被执行人定制的专属“失信彩铃”开通了,这是该县人民法院为打击“老赖”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近日,平陆县人民法院又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名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身份证号、住址地等信息一一被曝光,并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据了解,这是该院今年以来公布的第七批失信被执行人。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之年。平陆县人民法院把执行信息化建设作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保障措施来抓,始终坚持“以建促用”和信息便执原则,努力进行探索实践,利用信息化对“老赖”打出精准组合拳,让他们藏无可藏,赖无可赖。

  线上查控线下执行

  执行法官坐在办公室,就能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存款、证券、股权等财产信息一览无余,轻点鼠标便可冻结“老赖”远在千里之外的银行账户……

  震慑“老赖”,提高法院查人找物能力是关键。2017年年初,平陆县人民法院筹资新建了高标准执行指挥中心,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对接,实现了远程指挥系统应用的常态化,在持续开展的“飓风行动”和正在开展的“河东风暴——执行在行动”中派上了大用场。抓住“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契机,开通了执行工作的“绿色通道”,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的开户情况,余额信息,冻结状况等账户信息进行查询,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等问题。

  现代化的执行手段有效改变了传统的“登门临柜”找人查物的执行方式,改变了“磨破嘴,跑断腿”的人工查询财产模式。在被执行人的线上财产查控完成之后,执行法官会进行大数据分析,通过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案件关联程度、案件标的额大小等综合分析,线下快速执行,有效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对于一些线上显示没有财产,实际却有偿还能力的“老赖”,平陆县人民法院持续展开的“飓风行动”效果显著。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梁某、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多次传唤,二被执行人拒不到庭,也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今年4月19日下午15时15分,申请人杨某打电话向执行人员提供二被执行人下落。接到线索,执行干警和法警迅速赶赴被执行人落脚点。在紧急到达现场后,发现二被执行人已经不知所踪。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消息和当时现场情况,执行人员分析认为二被执行人对本次行动并不知情,便安排人员继续蹲点。4月20日中午12时,二被执行人终于被拘传到庭。经过几个小时的说服教育,二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执行案款95000元。

  信用惩戒为“老赖”缠上“裹脚布”

  对于“老赖”,除了限制其高消费、乘坐动车、飞机等手段,平陆县人民法院还与县公安交警部门联动实施了“限驾令”。

  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实践中发现,被执行人称无能力偿还债务,却经常驾驶小型轿车出行,明显不符合无力还债的经济条件。针对这一现状,该院与县交警大队联合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等的实施办法(试行)》,对于“限驾令”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发出“限驾令”的流程、具体措施、举报奖励等作出了规定。对未按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拥有驾驶资格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对其采取限制驾驶非营运车辆的措施。同时,交警部门积极配合法院,在日常巡查以及专项执法过程中,发现限驾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的,及时向法院通报,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可对限驾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的行为进行举报,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奖励。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法院将及时解除其“限驾令”。

  2017年以来,平陆县人民法院先后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及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机制细则》;与县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与移动、联通、电信3家通信公司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开通失信彩铃和手机定位的实施办法》;与县交警部门联合探索建立《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办法(试行)》,一个同频共振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初步形成。

  借助“全媒体”公开曝光“老赖”

  近一年多来,信息化技术在执行宣传领域的全面应用,成为平陆县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题的软实力,并发挥出日益明显的效果。

  该院利用县电视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栏”、县城主要街道LED大屏幕、自媒体等宣传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多批次发布实时动态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向“老赖”传递出“你不履行,我不收兵”的强烈信号,有力地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一些当事人在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因各方面受到了限制,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有60余件案子借此执行完毕。

  同时,该院长期与平陆电视台合作,开播“平陆执行”电视栏目,进行普法宣传,并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还通过平陆法院微信、微博平台,面向社会及时发布执行信息,报道执行情况。通过加强宣传,既普及了法律法规,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又增进了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从而促进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开创出“阳光执行”工作新局面。

  记者 张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