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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聚焦大运城建设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9-22 08:43

  运城长安网讯(记者 古红军 张晓婷  王俊晰)   9月21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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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1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2件,立案19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已判决1件,另两件正在审理中。

  截至2018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5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171.75亩;保护被污染河道6.6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亩,清理被污染土壤4亩,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及生产类固体废物3923吨;督促行政机关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13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47家。河津、万荣、永济等基层院在与行政单位和乡镇社区的联系中,积极通过走访座谈发现案件线索,先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关停、拆除违法占用湿地的企业、饭店8家。通过公益诉讼,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035.4万元。其中,督促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24.6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85.4万元,督促收回其他欠缴的国有财产268.4万元,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657万余元。

  工作中,市检察机关积极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截至2018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197件诉前程序案件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52件,占26.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3件,占11.7%;水务部门17件,占8.6%;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38件,占19.3%;住建(房管)部门15件,占7.6%;文物部门15件,占7.6%;林业主管部门8件,食药监管部门7件,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5件,财政部门1件,卫计部门1件,安监部门1件,人防办3件,矿产部门1件,畜牧部门6件等。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在发布会上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持续聚焦大运城建设,结合中央加快水污染防治等重要部署和中央、省环保督查组发现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当天,该院对外通报了垣曲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养殖场非法排污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河津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违法生产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新绛县检察院办理的杨某非法采沙破坏汾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市检察院、盐湖区检察院办理的某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违法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绛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幼儿园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公益诉讼案,平陆县检察院办理的周某、孙某违法堆放燃煤、煤渣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室、芮城县检察院办理的风陵渡开发区某两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养老中心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万荣县检察院办理的某村、某速凝剂厂、某5家餐馆违法占用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土地污染湿地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永济市检察院办理的十余家保健品店非法销售保健品、药品及医疗器械行政公益诉讼案,夏县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等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