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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法院掀“清房风暴” 半天时间强制腾房两处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3-15 16:35

  运城长安网讯(记者 古红军 王海涛)阳春三月,执行工作温度骤增,3月14日,盐湖区法院执行团队再掀“清房风暴”,执行第三分队半天时间依法强制腾房两处,并邀请公证处、媒体记者随从作战,案件执行进度大幅增快,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反响。

  “今天的行动,目标就是那些抗拒执行、久拖不执的老赖们,要集中攻克拒不腾退房产的“钉子案”,在行动前要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坚决杜绝发生突发性、极端性事件,同志们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早9时许,分管执行的杨玉学副院长叮嘱完注意事项后,第三分队干警在执行局副局长、第三分队张荣分队长的带领下奔赴市区执行目的地展开工作。

  



  申请执行人盐湖区某幼儿园与被执行人张某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为幼儿园13间临街房屋、60000元租金及部分违约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第三分队对被执行人张某胜多次进行传唤,后对其实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张某胜在传唤到案后多次向执行法官保证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归还租赁房屋,但并未进行实际腾退工作。

  3月14日“清房风暴”中,该处房屋被依法强制腾空。目前执行法官正在积极追查被执行人下落,案件仍在进一步执行中。

  



  申请执行人薛某梅与被执行人杨某计、杜春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第三分队于2018年5月份对其名下房屋进行查封执行,期间知晓房屋已经被“变卖”给案外人,且案外人当时病重治疗,也无其他房屋可居住,本着执行权益的实现应当优先保障案中所有人基本生存权的理念,执行第三分队在申请执行人薛某的同意下,暂缓强制腾房,并告知案外人房屋成功拍卖后必须按时搬出。近日,房屋拍卖工作完成后,执行法官再次上门告知案外人案件进展情况。执行当日,房屋成功腾出。目前,案件收尾工作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开展“清房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就是在初春之际,再给执行工作添一把柴、烧一把火,集中攻克久执未结、久拖未腾的房产“钉子案”,让老赖无处遁形,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