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促正义——新绛县检察院检察长廉勤伟列席审判委员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9-07-09 16:50
运城长安网讯 (通讯员 王建民)日前,新绛县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由新绛县检察院提起提起公诉的李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新绛县检察院检察长廉勤伟应邀列席,这是该院检察长依法履职,持续监督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李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因法院合议庭审理后与新绛县检察院起诉书认定事实和案件定性方面存在分歧,法院通知新绛县检察院依法参加列席讨论,会议由新绛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旭东主持。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及合议庭形成的意见。廉勤伟检察长根据新绛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补充侦查获取的案件事实,结合法理依法发表了该院的审查结果和案件定性意见。法院与会人员在听取了新绛县检察院意见后,认为合议庭要在充分考虑检察院审查意见和结果的基础上,认真合议、慎重对待案件的事实和定性问题,对案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检察长持续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凸显了员额制司法办案“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理念,是新绛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和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具体行为表现。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对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监督,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