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屡教不改 无视国法撤缓收监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08-01 17:22
运城长安网讯 日前,夏县司法局在夏县公安局刑警三队的协助下,在永济市虞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因吸毒成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社区服刑人员党某进行撤缓收监。
社区服刑人员党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8年1月2日被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然而党某在社区服刑期间,不思悔改,2018年7月22日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两年。
为凸显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夏县司法局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依法向夏县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建议,夏县人民法院通过调查和核查证据材料,认为罪犯党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对其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此次对党某的撤缓收监工作,从提出撤缓收监建议到收押罪犯,司法局严格依照执法程序,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措施得当有效,给违法社区服刑人员强有力的惩罚,对其他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起到了震慑作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社会效果明显,凸显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孙记德 孙维
冯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