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科学调解 让群众心房洒满阳光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12-02 16:13
运城长安网讯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在垣曲县某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西片区30余户居民以新建楼房影响其房屋采光为由,多次阻挠施工,引发矛盾纠纷。
棚户区改造,惠民生促发展
该小区属于上世纪90年代由垣曲县政府主持将该区房产土地收回,拍卖给了县城居民。该小区原有九排坐北朝南的瓦房,以小区中间六米宽的南北向路为中心线,将小区分为东西两片。后来,部分居民为了满足居住需求对瓦房进行了改造,西区的改造力度较大,有的在原地基上建起了二至三层庭院式建筑或单元式建筑,并将部分房屋对外出售。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委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2018年,县政府决定将该小区东片区实施棚户区改造,并对东片区老房进行了拆迁补偿。之后该工程按照相关程序,由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采光问题,居民不满阻施工
根据城建规划,新开发小区设计为四幢十二层高的住宅楼。然而,就是这十二层的楼高,西片区居民认为建成后将影响其房屋采光,对建设项目表示不满。自项目施工起,多次聚集工地讨要说法,阻挠施工。2019年6月20日,20余名居民再次聚集到工地进行阻工,矛盾进一步激化,辖区派出所及时出警处置,并将这一风险隐患上报县委政法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迅速介入,住建、公安、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控制事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科学调解,专家演示解难题
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受理该案后,迅速深入实地了解情况,找准矛盾的症结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一阶段,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和现场勘察掌握有关情况。公安、信访相互配合,做好现场稳控,稳定当事人情绪,让大部分居民能够客观、理性地看待棚户区改建项目对自己住宅的影响,在调解期间不再上访,不到建筑工地阻拦工程施工;住建局积极聘请规划设计院专家,向居民讲解了有关建筑物遮挡影响居民采光的法律、法规,以及采光分析报告出台的依据、程序等方面知识,重点对新小区建成前后的采光影响情况进行了现场演示和对比,还就部分居民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详解。同时将30余户居民根据影响程度划分为影响户、一般影响户和重点影响户等类型,其中的21户通过专业演示、分析讲解和调解人员的沟通,知晓自己采光不受影响。受影响的居民,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代表座谈沟通协商,共同探讨采光影响范围和受采光影响程度拟定出三种不同补偿方案。通过前阶段的调解,使9户重点影响户中的6户达成了采光补偿协议并履行。
第二阶段,针对其余3户的个别矛盾,矛调中心为他们详细讲解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多次组织调解和单独约谈,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以合法的方式反映合理诉求,解决问题。先后经过20余次调解,历时两个多月,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履行到位,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服务为民,真情调解赢民心
在该起矛盾中,居民采光是否受到影响,受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和补偿标准等,成为调解的关键点和难点。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切实把群众满意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问题切入点,与住建、公安、信访等部门有效联动,通过组织现场勘察、研究解决方案、聘请专家讲解、召开座谈协商等方式,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疏导、法律讲解,最终,科学释疑解惑,真情换来理解,达成了双方满意的结果。
通过这次调解,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诉求的重视与回应,使群众的心房洒满了阳光。将人情冷暖融入到调解工作中,用法律规定来规范处置,用科学方法来明理释法,用真情调解赢得民心。(贾晓康 安杜娟 刘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