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法院接连收到当事人锦旗和感谢信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杨润丽 | 发布时间: 2019-12-13 11:21
运城长安网讯 近日,闻喜法院接连收到在校大学生张某和河南汝州市赵某送来的锦旗、感谢信,鲜红的锦旗虽轻,感谢信虽不长,不仅仅代表的是感谢,还是对该院干警司法为民情怀、公正高效作风的肯定,更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

“有限的词汇无法表达我心中对您的感激……”在校大学生张某眼眶湿润着对该院法官辛俊丽和河底法庭的干警表达着她的感谢。张某的母亲和父亲于2012年协议离婚后,张某跟随母亲生活,同父亲也一直保持联系。张某父亲在今年5月份因意外去世,其姑父段某代领了全部赔偿款。后因赔偿款事宜,张某和其奶奶韩某、姑父段某产生误会。张某以其奶奶韩某、姑父段某为被告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其父亲赔偿款中属于个人的部分。
开庭审理当日,被告韩某因年龄大、行走不便且路途较远未能到庭参加诉讼。庭审结束后,庭长辛俊丽从不能案子结了、亲情没了出发,从切实为当事人解难题、办实事出发,和河底法庭的干警制定调解方案,在寒冬中驱车近百公里到被告韩某家中进行调解。大家从亲情着手,耐心释法引导,情法交融,以“情”解纷,唤起双方对往日生活的回忆和对美好明天的向往,并借助村干部做说服教育工作,消除了张某和其奶奶韩某、姑父段某之间的误会和分歧,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该案画上了完满的句号,不仅实现了张某的合法权利,更维护了张某和其奶奶韩某的亲情和家庭和睦这一更高的“利益”,同时弘扬了“和为贵”的家庭伦理和社会价值。

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邢晓英说,“辛俊丽以及河底法庭的干警兼顾情、理、法,多次主持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化解了矛盾,修复了亲情,教育了群众,达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张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辛俊丽法官和河底法庭干警们的亲民情怀,他们传递了司法文明的温暖,受到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认可!”
该院副院长王文生鼓励张某返校后要努力学习,脚踏实地,坚定理想,孝敬长辈,用真诚善良传递温暖,用真才实学回报祖国和社会。

申请人赵某是河南省汝州市许寨村人,李某于2010年租用赵某的吊车使用,租赁费共计143500元,但李某仅向赵某支付了租赁费77500元,剩余租赁费66000元未付,后赵某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租赁费66000元,该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后,李某仍未向赵某支付租赁费。赵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闻喜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当日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进行网络查控,对李某的银行账户和财产进行冻结和查封,以防止李某转移资产。该院对李某依法进行拘传,并进行释法析理,督促其尽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寻求解决方案。12月10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完毕。从赵某申请执行到履行完毕仅仅15天时间,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执行干警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作为外地人,我当初还担心人不生地不熟会有很大的障碍,但没想到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没有没有丝毫偏袒,这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太感谢你们了! ”赵某说道。(刘中青 裴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