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新绛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聂文瑜和执行干警到该县煤化园区调查走访,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制定执行方案,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该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新绛县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绛县某工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为新绛县煤化园区的龙头企业,双方有着多年的合作关系,被执行人因为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拖欠了申请执行人货款。
执行过程中,新绛法院执行人员注意执行方法,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深入厂区调查走访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听取双方意见,教育被执行人要有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申请执行人考虑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困难,同意放弃索要违约金,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意向。
新绛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决定为提升执行质效,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对涉企执行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及时采取执行措施,优先兑现执行款,避免出现企业“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问题,及时、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放心投资,专心创业,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