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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 四只蓝孔雀进了保护站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赵婕 | 发布时间: 2020-07-27 15:37

      运城长安网讯 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五个专项活动”,以执法办案成果助力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保护,近日,盐湖区检察院对区林业局怠于履行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监管职责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通过磋商机制向林业部门发出公益诉讼事实确认书。目前,涉案4只蓝孔雀的“三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已得到全面整改。

        7月13日,该院接到群众反映,在条山街紫薇香河湾小区对面的铁路西侧房屋内,多次听到有类似孔雀的叫声,得此情况后,该院干警当即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一道到该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经调查发现,在条山街西段的铁路值班室一铁笼子里养殖4只蓝孔雀(属于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此类动物严格禁止私人养殖,而且两名养殖人员均未取得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育许可证,林业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现场对4只蓝孔雀予以扣押,并送至野生动物保护站。

       下一步,该院将结合五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案件的办理力度,不断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全力守护碧水、蓝天、净土,积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