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司法 >

垣曲检察院速裁效果“不打折”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0-09-18 09:17

运城长安网讯 近日,为积极营造平安建设、法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宣传“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在当地民发小区出庭公诉了一起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危险驾驶案。


1600392821879457.jpg


  2020年6月1日21时许,被告人贾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垣曲县新城大街由北向南行至历山路口时,与相对方向张某某驾驶的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贾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山西省运城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贾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8.13mg/100ml。被告人贾某某曾于2017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垣曲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这是垣曲县危险驾驶案件有史以来刑期最重的判决。时隔三年,贾某某再次危险驾驶,被垣曲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贾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认罪认罚。


1600392860765191.jpg


  庭审过程中,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以案释法说理,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形象生动的指出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在场老百姓纷纷表示会以本案为戒,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今后,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办案责任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确保法治宣传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