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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 着力在规范运行保障实效上下功夫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0-12-29 16:12

  市委书记丁小强提出的“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乡镇以下”的工作要求,是结合运城实际、扎实推进“三零”单位创建的重要抓手,是发现问题、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安全、保障稳定的重要载体。四级调解中心的建立和运行,真正架起了干部群众的“连心桥”、筑牢了基层矛盾隐患的“防火墙”、打通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生动的运城实践。

  夏县紧邻运城市区,地理位置特殊,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建设县、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显得尤为重要。因而,对调解中心建设,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全方位投入,提出要建立完善“党政领导、政法牵头、部门协作、联动联治、多元化解、一站解决”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新机制,做到“分类受理、归口办理、一条龙化解、全链条解决”,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整体控制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在高度重视、全方位支持的基础上,同时也深刻认识到,抓好调解中心建设、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关键在于保障人员、健全机制,这样才能实现规范运行、保障实效。在中心建设上,夏县重点做到了“两个结合”;在人员保障上,重点采取了“三驻”模式;在规范运行上,重点健全落实了“两项机制”。


  在中心建设上,重点做到了“两个结合”


  将乡镇调解中心建设与“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有机结合。这样做既可以充分利用调解优势,及时将治安案件化解在初始,又可以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权威性,促进矛盾问题化解。

将村级调解中心建设与“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有机结合。在“美丽乡村示范村”率先开展调解中心建设,连点成片,带动实现面上开花、点上结果。

目前,夏县已建成6个“美丽乡村示范片”,打造了9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带动建成了100余个标准相对较高的村级调解中心。


  在人员保障上,重点采取了“三驻”模式


  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和专职调解员“常驻”。全天候“不打烊”,随时接待、化解矛盾问题,成为保障乡镇调解中心正常运行的基础力量。

乡镇各站办人员、法律顾问、律师、心理咨询师根据需要“随驻”。对需要乡镇站办、法律顾问、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化解的问题,相关人员随叫随到,进驻中心进行化解,成为保障乡镇调解中心正常运行的专业力量。

各村调解主任“轮驻”。每天由1—2个村的调解主任轮流到乡镇调解中心值班“坐诊”,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保障乡镇调解中心正常运行的重要辅助力量。

“三驻”模式,有效克服了调解中心人手不足的问题,为中心正常运行提供了人力保障。


  在规范运行上,重点健全完善了“两项机制”


  健全落实了“13456”工作机制。提出要按照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三不”要求,紧扣 “三零”目标,健全落实“13456”工作机制。

“1”就是实现“一纳入”。将“三零”单位创建纳入党建工作,纳入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作为“6+”的重要内容,逐月进行分析研判。

“3”就是着力构建“三大体系”。围绕解决干什么,构建由“四项制度”组成的简洁实用的工作体系;围绕谁来干,构建由“五级负责制”组成的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围绕干得好目标,构建由“六个保障”组成的强劲有力的保障体系。

“4”就是落实“四项制度”。在工作体系中健全完善并落实摸排登记、化解处置、分析研判、总结报告“四项制度”。

“5”就是在“三零”创建组织体系中健全完善“五级负责制”。第一级是县委“三零”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第二级是县委“三零”单位创建办公室,第三级是县信访、应急、公安三个专项指导单位,第四级是各乡镇、县社区服务中心和相关监管部门等牵头监管单位,第五级是各村(社区)、企业、单位等创建主体。

“6”就是实现“六个保障”。实现机构、人员、场所、经费、督查、氛围“六个保障”。

通过“13456” 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推动实现“三零”单位创建和三级调解中心运行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

在“13456”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规范了企事业单位“三零”创建工作机制。指导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措施。同时,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在全面抓好内部“三零”创建的基础上,动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所在村(社区)的“三零”创建工作,带头参与“平安家庭”“平安村”“平安小区”“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以“小三零”推动实现“大三零”,为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截止目前,夏县已依托县信访接待大厅建起了县级调解中心并投入运行。同时,也在筹建新的县级调解中心,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将汇集县综治中心、县信访接待中心和县司法局现有的大调解中心的职能,形成多功能、全链条、一体化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1个乡镇、175个村(社区)的调解中心已全部建成运行。

今年以来,全县先后排查各类矛盾隐患941起,化解936起,化解率99.5%;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分别下降23.32%和18.93%,刑事案件破案率上升9.6%,治安案件查处率上升7.57%,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