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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让农民工兄弟安“薪”过年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1-02-09 11:44

  2021年2月1日,在山西省垣曲县务工的安徽人赵某拿着一份民事裁定书,激动地说“谢谢你们,检察官,没让我多花一分钱,也没让我多跑一趟腿,多亏你们才让我们的工资有了着落,有了这张裁定书,俺们再也不怕要不到工资了”。看到赵某脸上洋溢的笑容,检察官的心里也暖暖的。

  2019年6月,赵某等十名安徽籍工人为垣曲县某客栈外墙保温工程提供了劳务,刘某系该项目负责人。按照约定,刘某应当支付工人工资共计26.7万元,但刘某仅支付了11万元,尚有15.7万元未支付。赵某等人多次向住建部门反映情况,在住建部门的组织调解下,双方先后两次达成协议,刘某承诺支付赵某等人工资,但到期后均未履行。无奈之下赵某求助垣曲县人社局,按照人社局工作流程,必须经过劳动监察程序,着急拿钱回家过年的赵某等人根本等不起这么长时间。正当赵某等人深感无助、一筹莫展之际,其了解到检察机关支持社会弱势群体起诉或许能解决问题,便抱着一线希望向垣曲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受理申请后,承办检察官一方面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详细了解案件事实与相关证据,积极调查核实赵某等人的诉求及刘某的支付情况;另一方面考虑到年终岁尾,工人要回

家过年的强烈愿望及疫情防控的实际需求,说服他们留下赵某作为农民工代表,其余人返乡等待消息。同时,积极与住建、人社等部门进行沟通,启动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该项目负责人表示愿意积极协商解决,考虑到该项目尚未进行结算,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日支付现金4万元,剩余款项分两期进行履行,按时支付。

  为了使该调解协议落到实处,承办检察官与垣曲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进行沟通,促成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仅仅一个小时,赵某便拿到了垣曲县人民法院经过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也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民事检察工作既有法治的力量,又有人情的温度,可以零距离解决人民群众的维权需求,他们的感谢是我们工作的最大意义和价值。”承办检察官说。

  “讨薪难”一直是农民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支持起诉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为契机,多方联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帮助农民工讨薪,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