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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护航红色文化资源保护

来源: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英 | 发布时间: 2021-04-21 11:06

  垣曲县历山镇北垛十八兵站旧址位于历山镇朱家沟村北垛自然村东南。坐北朝南,南北长34.3米,东西宽31.4米,面积约1077平方米,是一座清代末期建筑群。建筑群包括大门、西侧二进院、中二进院、东侧二进院,此建筑群为原北垛村开明绅士王玉书所建。十八兵站是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设立在北垛村的第十八集团军第二办事处的简称,护送过刘少奇、朱德、邓小平、彭德怀、杨尚昆和大批地下工作者。站内保留下的珍贵的遗址、遗存鼓舞后人追寻先辈足迹,传承红色基因。2017年该站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0年12月,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北垛十八兵站旧址现存的遗址多处破损,未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红色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经充分调查核实,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对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管理规范,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积极制定整改方案:一是积极争取县财政资金,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初,垣曲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财政部门汇报沟通,目前,十八兵站旧址修缮项目已纳入2021年县政府重点项目,并拨付文物保护经费,对现存的破损建筑进行修复,排除安全隐患。二是进行“十四五”项目规划,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实施历山镇近圣红色旅游村深度开发,依托北垛十八兵站修复工程,延伸北垛居民组民宅统一立面改造,配套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红色传统教育宣教厅等,目前,已全面完成项目前期策划。

  下一步,垣曲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垣曲县抗战历史的特点,持续关注红色资源保护,积极开展对辖区内保护革命遗址、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努力营造传承弘扬红色历史文化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