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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河津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来源: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古海珠 | 发布时间: 2021-06-16 09:35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一项重要任务,河津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职能,立足化解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注重抓实效果、注重转变作风、注重服务群众,开展了一系列为民服务办实事活动。

  一、“三零单位”创建走深走实,共护平安和谐河津

  紧盯“零上访”。以控申部门为龙头,对可能引发异常上访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彻底排查摸底,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紧盯“零案件”,对重大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找出廉政责任风险点,制定措施化解风险。紧盯“零事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对办公大楼水电、消防设施、公务车辆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二、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走入群众日常

  3月15日,开展以“凝聚力量、打击洗钱犯罪”为主题的反洗钱集中宣传活动;4月9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和远离毒品宣传活动;4月11日,“两会”现场宣传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4月15日,宣传国家安全和密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4月26日,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三、检察职责我守护,做群众的贴心人

  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甄别,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工作;全力降低“案件-比”,减轻群众诉累;对14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相对不起诉人进行集中训诫;批准逮捕首例涉嫌袭警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提供坚强法律后盾和保障;规范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使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及时得到统一。

  四、深入项目工地,倾听民企心声

  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驻企业开展服务,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与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市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提供保障。

  五、开展禁毒、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远离毒品、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三项宣传活动;利用该院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无毒青春、健康生活》禁毒宣传片;法治副校长入校向青少年宣讲禁毒知识;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六、法治进校园,帮教未成年,我们在行动

  28名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以党史和“两法”为重点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4月9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训诫,对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帮助他们在校学习一技之长。携手共青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开展偏差行为和心理矫治,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更大帮助。

  七、安全隐患及时排查,老区文物公益保护

  发现赵家庄街道办新兴村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后,对两个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对革命老区文物进行保护。清明节前夕,第三检察部公益诉讼团队到河津市烈士陵园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情况进行调研。

  八、公益诉讼再行动,尊老敬老,老有所依

  2021年2月中旬,向一位83岁高龄老人反映的三个子女送达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并分别向其离退单位送达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通过司法程序依法督促赡养人为被赡养人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九、女检察官学雷锋,养老院里送温暖

  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女检察官志愿者相约到河津市高家湾养老院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老人们献爱心送温暖。

  十、看守所已决犯家属会见,远程视频连通久违亲情

  为保障疫情期间看守所的家属会见,利用检察远程视频系统,经看守所许可,已决犯与家属可以进行视频会见,切实解决了群众难题。

  十一、推行公开听证,听民意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代表多方参与,广泛宣传检察听证工作,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十二、落实司法救助,解民忧

  注重在办案中对刑事案件未得到赔偿的被害人进行救助,着力在信访中、矛盾化解中发现线索,尤其注重收集贫困人员、涉军人员、未成年人等人群的线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救助案件中都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