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李法官收到了一件来自四川省的包裹……
来源: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7-27 10:30
7月20日,河津法院收到一件来自四川省泸州市的包裹,是一面印有“依法为民做主 全心替民解忧”字样的锦旗,这是送给民事审判庭法官李彦民的。

经了解,2017年6月,家住四川省泸州市的原告斯某通过家住河津市的被告宋某介绍,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与宋某签订了介绍担保合同,且支付给宋某信用金15000元。担保合同中约定,待原告斯某开始正常施工后再支付给被告宋某10000元介绍费,如工程不真实,被告则按已支付信用金双倍返还原告共30000元。
原来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李彦民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告斯某是外地人不方便来法院,遂多次通过电话和视频的方式与原告进行沟通交流,经过开庭审理最终查明,某房地产公司的工程项目为虚构事实;原、被告签订的担保合同并非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合同,但属非典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最终判定被告宋某按合同赔偿原告斯某违约金30000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原告斯某一颗担心法官会偏袒本地人的心算是放下了。判决生效后,斯某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李法官,向他说出自己先前的顾虑并向他表达了感激之情。
李彦民收到锦旗后,感叹道:当事人为我送上锦旗,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鞭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希望所有法官都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公正地审理每一个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