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执行促事了 赠送锦旗示谢意
来源: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8-06 16:19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2021年7月27日,申请执行人魏某给永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上写“执法如山 清廉如水”,以此感谢执行员荆鑫泽倾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己两年前的欠款终于得以执行到位。他说道“这面锦旗是我的一片心意,请收下我们这种方式的感谢,真得要好好的感谢你们!”
案情是这样的:2019年,魏某与张某以及张某为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因为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并在2019年3月16日达成调解,同年5月因张某以及张某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不履行还款义务,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荆鑫泽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考虑到本案被执行人企业生存状况,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案件执行员荆鑫泽慎用信用惩戒措施,只采取了对被执行人影响较小的冻结措施。
在此基础上,案件执行员荆鑫泽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多次向其明理释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诉他拒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在2019年6月双方达成了长期和解履行协议,目前,被执行人张某已将全部款项偿还给魏某,该案已经顺利全额执行完毕。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充分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精神理念,在依法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的减小了对被执行人的权益影响,促进了双方共赢。本案的情法相融,既是强制执行措施的恰当适用,更是执行员吃透案情、研判风险,兼顾双方民生底线,制定差异化执行方案并认真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的结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面锦旗,一份肯定,永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带着这份肯定,以一往无前的责任担当,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继续为人民解忧,为法院争光,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