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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司法局六项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09-10 14:3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石永科 闫敏敏)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根据省、市司法厅(局)工作要求,9月6日,垣曲县司法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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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引》规定了法律援助承办机构、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援助案件、学生伤害事故法律援助案件等三类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件;明确了法律援助承办机构及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原则和要求;提出了指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基本要求;同时结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特殊性,细化了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该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六项举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韩俊辉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二是组建由14名律师、8名法律工作者专业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答疑解惑;三是与县妇联、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四是建立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判的工作机制;五是建立社会评估,辅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具体举措,对未成年人犯罪做到提前预防,精准服务;六是加强法律宣传,提升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