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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检察院依法对薛某某非法制造枪支案提起公诉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1-04 10:32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王康燕)薛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由绛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绛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该院已向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薛某某,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被告人薛某某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认罚。经该院审查,被告人薛某某在绛县郝庄乡永青村自己家中,使用电焊机将家中存放的废弃微耕机链条、铁片、钢管、弹簧和钉子进行焊接,制造了两把不同规格的枪形物,存放于家中。经运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该两把枪形物均为枪支。

被告人薛某某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依法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提醒: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均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可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望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王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