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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巡回法庭来评判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2-01 16:45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牛丹琳)近日,夏县人民法院尉郭法庭在胡张乡西下冯村村委会办公室巡回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邀请运城市电视台全程录音录像,制作《庭审纪实》栏目。

2021年6月15日12时许,杜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西下冯村田间地头三岔路口时,与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县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杜某某、王某某各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杜某某弃车逃逸,其父亲将王某某送往运城市中心医院检查治疗,杜某某垫付17天医疗费29661.28元。经鉴定,杜某某为十级伤残。由于二人在协商医疗赔偿等费用时产生争议,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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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主审法官指引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并针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庭审近一个多小时后,法庭宣布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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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当事人一方行动不便,我们选择把法庭搬进农村,最大限度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这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种重要举措。案件中因被告肇事逃逸,使原告不能及时得到救治,也无法获得正常的保险理赔,希望通过巡回法庭,增强老百姓法律意识。”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