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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起纷争 法官悉心促和解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1-12-24 16:34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董千瑞)近日,盐湖法院立案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据了解,2021 年3月6日,被告李某通过山西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了原告方某的一套房屋,房屋总价款为405000元,三方于当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合同签订后,被告仅支付了购房款400000元,剩余5000元被告以该房屋在交付前存在漏水造成墙皮受损为由拒绝支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原告方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该案系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过户在前、交付在后”,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习惯有所不同,以致出现漏水问题后互不想让,对立情绪较大,言辞激烈。在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标的额虽然不大,但如果直接判决,可能会导致矛盾升级,无法实现案结事了。鉴于此,承办法官本着定分止争、司法为民的宗旨,特别邀请区法律援助中心郭继红主任参与案件调解,告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能产生的诉讼风险。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委托代理人当庭支付原告方某4000元,该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