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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无情人有情 司法为民暖人心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3-18 10:20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腾戈)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盐湖法院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难题、定纷争、暖民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天推出系列报道2022第4期。

  “非常感谢法院的同志,你们让我心里得到很大的安慰!”3月16日,被告周某及其家人眼含热泪,激动地对盐湖法院法官说道。

  2022年3月,盐湖法院民二庭开庭审理了原告某某保险公司诉被告周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保险公司向被告主张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被告周某经依法传唤未到庭,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该案承办法官没有机械办案,主动给被告打电话询问其原因情况,接电话的被告妻子称,被告周某因交通事故全身瘫痪无法到庭应诉,也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家里条件十分困难。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自行购买了牛奶、水果等慰问品驱车前往北相镇自治庄村看望被告。来到家中后,看到被告盖着被子躺在床上,家徒四壁,听到被告因交通事故颈椎受伤瘫痪,仅医疗费就支出了十几万元,而医疗保险对因交通事故致伤的医疗费也不予报销,承办法官忍不住流下了眼泪,连忙双手递给被告妻子500元慰问金,被告妻子推辞了好久,最后实在拗不过,含泪收下了法官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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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二庭庭长雷小亭在当事人家中

  承办法官当地政府有关人员进行联系,详细了解办理大病救助的政策和办理机构,并告知周某女婿尽快提交相应手续申请大病救助。同时又与原告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告知了周某家庭的困难情况,经谈话得知该保险公司有相关救助政策,可以向上级申请核销该笔债务。最终,经承办法官耐心解释说明,原告愿意主动撤回对周某的起诉,减轻了周某一家的经济负担,使其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诚意”和“温度”。

  该案是盐湖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小小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盐湖法院将继续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司法的温度,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公正的“天平徽”散发出人文的关怀,让司法为民的口号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