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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防并举 强化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4-25 14:5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卓瑞)近日,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办案团队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开展第一季度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督导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不松劲,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断档。

督防并举 强化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在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办案团队听取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通过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台账资料、登录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询问重点矫正对象等方式,详细了解在矫人员在疫情期间的日常报到、教育监管、实地走访、请销假管理等矫正措施的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疫情防控规定宣传不到位、矫正小组成员不符合规定、请销假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当场提出纠正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向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提出工作建议:

  一是暂停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集中教育学习等聚集性矫正活动,改用电话、视频、网络等方式进行相关矫正监管活动。对疫情防控期间请假外出的要从严审批,做到谁审批谁管理、谁审批谁负责。

  二是及时向所有在矫人员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布疫情防控告政策及要求。确保每名社区矫正对象了解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坚决杜绝因社区矫正工作不到位导致的疫情防控风险。

  三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和社区矫正小组“线上”“线下”作用,加大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监控,责成矫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重点监管,防止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

  四是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继续完善好社区矫正档案资料。

督防并举 强化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

  下一步,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进一步督促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