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款起纷争 法官悉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22-05-06 15:59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张腾戈)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盐湖法院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难题、定纷争、暖民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天推出系列报道2022第9期。
据悉,李某与李某敏于2020年9月27日为双方的孩子李某璇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人寿、重疾等的人身保险,李某敏缴纳了当年的保险费用。之后李某与李某敏二人解除同居关系并约定由李某敏抚养孩子李某璇。2021年11月24日孩子李某璇因白血病生病住院,李某于2022年1月10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获得保险金共122万元。保险金到账后李某与李某敏对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发生争执,李某敏以孩子的名义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第三人是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如果用判决的方式解决纠纷,将伤害孩子和父母的亲情,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且在诉讼中其父母也可能会更加反目,积怨加深。倘若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以调解方式结案,就可以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鉴于此,案件承办法官理清原、被告、第三人各自矛盾的关切点,努力促进双方进行调解,安抚各方的情绪,缓和双方矛盾,双方关系有所缓和,但依然不接受彼此提出的分配方案。眼看着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以孩子的未来为突破口,耐心剥解双方心结,并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法官的耐心引导,原、被告双方进一步协商,共同做出让步。最终,各方解开了心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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