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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02-10 15:37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孟新磊)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探索,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完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规范化,永济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保障试点工作依法、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快速反应落实,成立试点工作领导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下发后,为确保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完成强制隔离戒毒试点工作任务,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快速反应,于春节前夕成立试点工作领导组,抽调精干力量,明确分工职责并就如何开展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领导组由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由分管检察长负责工作实施。

  积极进行对接,凝聚同心共识。节后第一天,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甲与行政检察人员即前往董村戒毒所了解当前戒毒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学习了《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研讨当前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就监督依据、形式、程序及内容方面初步形成了一致意见。依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规则》和《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工作联络机制、检察人员监督职责等八项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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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协作配合。为整体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2月7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董村戒毒所联合召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两级检察机关对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任务、工作原则等作了详细介绍,共同会签《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并建立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会议纪要,为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下一步推进奠定了制度基础。

  加强后勤保障,筑牢坚实后盾。为确保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永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董村戒毒所沟通联系,确定检察监督办公场所,并设立专项资金,加强人员配置,开通绿色通道,为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下一步,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按照省院市院相关部署要求与董村强制隔离戒毒所协力配合,充分尊重执法、司法工作规律,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建设提供永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