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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何在黄河边放鱼苗? 听听检察官怎么说......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08-04 16:14

  运城长安网讯(通讯员 孟新磊)“山清水秀、鱼翔浅底”,生态保护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黄河流域非法捕捞等行为时有发生,使用电鱼、炸鱼等方法严重破坏环境资源,严重危害黄河流域的生态平衡。运城市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运城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既要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又要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和深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黄河干流河段以及所属一级支流的干流河段为禁渔区,禁渔时间为每年4月1日到7月31日,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今年的禁渔期刚刚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为谋取私利,购买逆变器、发电机等工具布置电网,在黄河干流山西段蒲州区域内驾驶船只,使用电鱼的方式两次进行非法捕捞作业,将所得渔获物拿到市场销售获利。5月18日,王某伙同其亲戚任某再次进行非法捕捞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扣押了电鱼设备一套,渔获物若干。经检测,其使用的自制电鱼工具产生的电流足以将鱼、虾、蟹、贝等水产品瞬间致死。

  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王某、任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破坏生态资源,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移交公益诉讼部门审查处理。5月,公益诉讼部门立案审查。在调查取证中,就如何合理确定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的问题中,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与永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协调,召开联席会议,就该案修复生态的紧迫性、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性和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必要性等方面多次交流碰撞,最终达成共识。永济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先后咨询专家学者、省农业农村局的意见建议,最终出具了关于生态修复补偿的建议。随后,永济市人民检察院以诉前磋商的形式与当事人达成协议。两人认罪悔罪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到黄河流域内投放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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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当事人于8月2日上午,在永济市人民检察院、永济市人民法院、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王某某、任某某出资购买增殖放流的草鱼、鲤鱼等本流域常见鱼类幼苗,当场放流至黄河水域。这是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在环境公益诉讼中首次适用生态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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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中,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在保护水生物资源的同时,集中了相关行政机关、专家学者做到了术业有专攻,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形成了保护公益的合力,借助外脑,也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助力,通过力量集结在无形中把各个相对分散的职能进行了整合,起到了1+1>2的效果。

  黄河是我国重要的水源地和水生生物宝库,有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践行生态恢复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