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我啊,可以茁壮成长了!”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邱宝萍 | 发布时间: 2023-12-13 09:23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对大家的生活至关重要。近日,芮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由于被告多年种植的白蜡树严重影响原告承包地内种植的庄稼,双方引发邻里纷争。承办法官深入现场实地勘验,邀请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最终让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基本案情
陈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两家的承包地南北相邻,陈某家承包地在北边,李某家承包地在南边,以田垄为界,地长200多米。2016年,李某在自家承包地上种植了4行白蜡树。最初,树木幼苗较小,并未对陈某承包地内农作物造成影响。但随着白蜡树日渐长大,树枝延伸遮挡阳光,导致陈某承包地内种植的庄稼,产量严重减少。无奈之下,陈某将李某诉至芮城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挖掉种植于其承包地临界田垄八尺以内的树木,合理使用该土地,并赔偿陈某经济损失5000元。
解纷过程
庭审过程中,原告陈某称,李某种植的白蜡树距双方田垄分界线只有2尺多,树的根系已经延伸到其承包地内,吸收了土地的养分,树干比较高大,遮挡了不少阳光,之前地里种植的苹果树,因为李某的白蜡树影响光照,不长苹果,后来改种玉米、小麦,现在也影响玉米、小麦的采光及收成。
被告李某辩称,其2016年才开始种植白蜡树,
种植时树干距双方田垄分界线1米左右,白蜡树现有7年,有4米多高,每年都修剪树枝,不影响陈某承包地里农作物的采光,树根也未延伸到陈某地里。而陈某早在2006年就在承包地内种植苹果树,离双方田垄分界线1.5米,影响到了李某当时种植的小麦、玉米的收成,而李某一直没有要求陈某赔偿,陈某前年才将苹果树砍掉,2022年才改种小麦、玉米。
“这种案子还是要去现场看一看才好解决”。本着为双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承办法官决定实地调查现状,并邀请该村干部到现场,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此事。通过现场勘验,被告李某白蜡树树干距双方田垄分界线2尺多(小于1米),其在承包地上种有4行白蜡树,离原告陈某承包地最近的一行明显比中间两行白蜡树粗壮。因看不出原告陈某承包地内的小麦生长是否受到影响,原告陈某的妻子拿出手机,让在场人看其拍摄的该块承包地自己之前种的玉米,靠近李某白蜡树的玉米长得矮小,而远离李某白蜡树的玉米长得高壮。之后,李某不得不承认其白蜡树对陈某承包地内种植的庄稼造成影响。
“纠纷易解,但心结难解”,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同村村民,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执行,更会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邻里和谐相处,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劝解李某,双方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应本着邻里和谐相处的原则解决问题。由于高大的树木已经对原告陈某承包地里的庄稼造成影响,承办法官建议李某从大局考虑,将树木移除。
“心里这么多年的疙瘩都解决了,那点损失就不谈了”,陈某连连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于调解书生效后40日内将其栽种在承包地内靠近原告陈某承包地侧的两行白蜡树全部移除,至此一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案件结了、纠纷解了、邻里和了。邻里关系无小事,运城法院在处理邻里纠纷案件时,坚持遵循调解优先、团结互助的原则,深入现场实地勘验,及时调解化矛盾,有效维护邻里和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