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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做好“五个优化” 处理好“五大关系”

来源:中国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俊晰 | 发布时间: 2018-07-30 09:27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全国政法委书记座谈会7月24日晚在深圳召开。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关于省级及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五个优化”,处理好“五大关系”,有序推进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增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力。 

  为什么要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提示了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规律特点,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自觉站在“四个伟大”大逻辑、大格局的高度,深刻把握深化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行动自觉。

  ——“伟大斗争”要求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

  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在伟大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时代,越是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我们面临的前进阻力和战略压力就会越大,面临的矛盾问题和风险挑战就会越多。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自身机构职能,创新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提高斗争策略和艺术,确保赢得新时代伟大斗争新胜利。

  ——“伟大工程”要求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政法委要履行好统筹推进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必须发扬自我革命的精神,转理念、转职能、转方式,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还要肩负起统筹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任,必须带头进行改革,完善机构职能、体制机制、方法手段,以自我改革引领带动政法领域改革。

  ——“伟大事业”要求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开创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求政法委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除制约政法工作效能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技术手段瓶颈,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引领时代潮流的政法工作新模式。同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要求政法委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政法机关从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抓起,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伟大梦想”要求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促进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从党的十九大到党的二十大的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具有特殊重大意义。政法委要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性转变,创新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政法机关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激励创业创新,为经济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适应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创新完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推动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既和谐有序又充满活力。

  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党委政法委工作体制机制是在我们党领导政法工作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是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重要保证,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坚实的政治基础。深化政法委机构改革,就是要通过优化政法委的职能定位、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不断完善政法委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力。

  具体来说,要做到“五个优化”:

  一是优化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政法委作为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要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好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完善党的政治领导形式。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建立政法机关政治督察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到位。

  ——完善党的思想领导形式。建立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深悟透用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健全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制度,实施政法文化建设工程,增强政法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实施政法文化建设工程。深入推进政法媒体改革,加强政法新媒体建设,确保打赢网上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战。

  ——完善党的组织领导形式。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政法干部队伍。关键是创新完善“七大机制”,即突出忠诚、突出干净、突出担当的导向机制,政治历练、业务训练、实践磨炼的培养机制,日常考评、分类考绩、年终考核的考核机制,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任机制,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监管机制,崇尚实干、崇尚创新、崇尚奉献的激励机制,统筹谋划、系统集成、攻克难点的领导机制。

  二是优化政法委职责配置,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要紧紧围绕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这一定位,在优化政法委职责配置时体现“四个突出”:

  ——突出政治性。把政治职责摆到首要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将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各项基本职责中,突出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突出全面性。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把党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设计职责的基本原则,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全覆盖。

  ——突出科学性。坚持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价值导向,科学定位职责边界,既注重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又注重解决事关长远的体制机制问题,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法委机构职能体系。

  ——突出务实性。政法委作为职能部门,不仅要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而且要抓大事、议大事、管大事,通过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问题,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优化政法委机构设置,构建起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体系。要在改职责上出硬招,根据新时代政法委担负的职责任务,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和具体职责,确保机构设置能够满足政法委履行职责使命的需要。

  四是优化政法委工作机制,更好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力量。要善于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方法,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能动性、创造性,共同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要着力优化“五项机制”:

  ——健全科学决策工作机制。完善政法委会议制度,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政法委机关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实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同高效、贯彻有力。

  ——健全组织指挥工作机制。对重点任务,要建立健全组织指挥工作机制,“一把手”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以上率下、层层推动,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在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相关职能移交政法委后,要尽快建立起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增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合力。

  ——健全督导落实工作机制。政法委不仅要抓宏观、抓部署,更要抓督导、求实效。要完善督导落实工作机制,查问题、找漏洞、补短板,努力使难点变亮点、问题变成效。

  ——健全考核激励工作机制。发挥问责的“利器”作用,对不担当不尽责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五是优化政法委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形成联动融合的格局。各级政法委既要履行好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又要支持配合有关机构、部门开展工作,协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怎么推进政法委机构改革?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改革方法论,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机构改革,做到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关键是处理好“五大关系”:

  ——“上”和“下”的关系。加强机构改革上下联动,各地政法委机构设置在注意上下基本对应的同时,可以根据不同层级的职责任务,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地方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立”和“破”的关系。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把握好“立”和“破”的承接顺序,有序推进职责划转、机构撤并、人员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加”和“减”的关系。紧紧围绕新时代政法委的职责任务,根据业务工作的内在关系,对内设机构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提高机构设置科学化水平。

  ——“义”和“利”的关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改革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妥善回应干部利益关切,最大限度调动政法干警积极性。

  ——“内”和“外”的关系。既要发挥好政法委的自身优势,又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有力支持,凝聚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解决好机构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