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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一新:谋划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握好“时度效”

来源:长安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2-07 09:51

 12月6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谋划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路和举措,部署当前扫黑办重点工作。

  


  为确保会议开出实效,11月下旬开始,全国扫黑办主任和7位副主任分头率8个调研组,采取“蹲一省带一片”的方式,再次进行了一轮分片调研。其中,陈一新带队去了天津,深入渤海新区实地调研,并召开基层政法干警和津冀晋三省政法委书记两个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另外7个组分赴海南、山东、黑龙江、湖南、贵州、陕西、安徽、江苏等省调研,并召开就近片区相关省扫黑办主任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调研组的深入调研,摸清了情况,总结了经验,发现了问题,拓展了思路,为谋划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重要依据。

  昨天的会上,各调研组汇报了调研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

  陈一新在会上强调: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明年“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研判形势、研究问题,思考对策、创新实践,准确把握好“时度效”,扎实推动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

  


  这次会上,陈一新提出了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命题:明年扫黑除恶要把握好“时度效”。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要注意把握时度效;谈到贯彻新发展理念时,强调要把握工作的时度效。如何正确把握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度效”,是当前值得深入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更是明年专项斗争开新局、求实效的重要前提。

  那么,扫黑除恶的“时度效”是什么含义?具体工作中如何理解把握?

  【一】明年扫黑除恶要把握好“时”

  所谓“时”,是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形势。我们要认清明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处的关键时段,认清当前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和新特点,更好地掌握专项斗争主动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创造性。

  ——明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大事喜事多、风险挑战多的“特殊之时”。明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但也面临诸多困难问题和风险挑战。在这样的“特殊之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必须增强政治自觉,强化底线思维,善于统筹兼顾,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明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于首战告捷、再掀新一轮强大攻势的“转段之时”。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了强大攻势并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战果。明年,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将进入中期,将进入全面纵深发展的新阶段。要突出“深挖根治”,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延伸;打好抓捕侦办“攻坚战”向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延伸;打击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依法严打向打击与整治并重延伸。我们必须紧紧围绕“深挖根治”这个目标要求,深化部署、强化举措,再掀起新一轮强大攻势,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

  ——明年是黑恶势力企图隐身变色、躲避锋芒的“蛰伏之时”。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黑恶势力心存畏惧、不敢嚣张,开始改变策略、改头换面、乔装打扮,涂起保护色。一是企图把“黑色”变成“无色”。黑恶势力以往那种公开砍杀打斗、划分地盘、收保护费等“硬暴力”收敛了,更加注重就地伪装、易地隐身。有的装扮出一幅“慈善”面孔,企图在专项斗争中瞒天过海;有的逃窜到外地和监管薄弱地区隐藏,逃避打击;有的从传统行业领域向网络、金融等新兴行业领域延伸触角,利用法律空白及监管盲区,以新兴牟利方式作掩护,隐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企图把“黑色”漂成“白色”。黑恶势力往往以“公司化”的形式刷白,千方百计将非法聚敛的巨额财富洗白为“合法”财产。三是企图把“黑色”染成“红色”。有的黑恶势力千方百计与一些国家公职人员结成多重利益关系,更加注重经营“保护伞”,企图向“红色”地带靠近。我们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擦亮眼睛,认清黑恶势力的复杂多变性和伪装面目,以创新举措有效开展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

  ——明年是扫黑除恶难度累积、瓶颈显现的“攻坚之时”。经过一年来高强度的专项斗争,推进专项斗争中遇到了一些瓶颈问题,面临深挖彻查深层次线索难、打击新型黑恶势力犯罪难、深化部门协作难、持续有效发动群众难等难点。我们必须以改革思路和创新精神,强化攻坚克难,把难点作为着力点,努力化痛点为亮点,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明年扫黑除恶要把握好“度”

  所谓“度”,是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目标要求。我们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在全面纵深发展上见成效,再掀起新一轮强大攻势。

  ——思想认识要更有高度。专项斗争要全面纵深发展,思想认识必须全面提升。当前要在“三个深刻认识”上再下功夫:

  一要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和全局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我们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来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进。

  二要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扫黑除恶是一场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问题复杂、任务艰巨,能不能从根本上破解“黑恶势力犯罪屡打不绝”这个历史性难题,实现标本兼治、抓源治本,最考验担当作为。我们务必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敢于斗争、善于作为,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要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社会性和人民性。扫黑除恶顺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是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社会生态的必然要求。我们务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横向拓展要更有广度。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新特点,要着力推动专项斗争实现“三个拓展”:

  一要从传统行业领域向新兴行业领域拓展。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既有非法高利贷、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矿产资源、集贸市场、非法传销、垃圾清运、房地产租赁等传统行业领域,也有“套路贷”、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网络自媒体等新兴行业领域。要加强对新兴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研究,形成完善的斗争策略,提高对隐藏其中的黑恶势力的发现打击能力。

  二要从网下战场向网上战场拓展。要深入研究“网上扫黑除恶”的思路和举措,善于运用智能化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控模式,严厉打击网上诈骗、收取“保护费”、“软暴力”等带有网络黑社会性质的新型涉黑涉恶犯罪。

  三要从政法部门主力向行业部门主管拓展。针对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存在重视不足、监管不力、协作不主动等问题,要压实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进一步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促进政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纵向延伸要更有深度。针对“上热中温下冷”、从上到下推进效应层层递减以及各省区市、各市区县之间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要调整和创新战法,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一要“抓省促市”。全国扫黑办要创新专项斗争战果通报制度,把通报省级进展的全面情况延伸到通报地市级进展的若干重大情况,倒逼后进地区,促进省内各市均衡发展,提高专项斗争整体推进水平。要加大督办推动力度,通过依法依规实行上级专业力量直接查办重大复杂案件、待案件有所突破后再辅以异地办案等办法,加快“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全国扫黑办还将抽查一些地市,督促有关地市加大攻坚力度,突破一批重大案件。

  二要“抓市促县”。倡导各省采取“抓市促县”的战法,压实市、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推动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省扫黑办要把后进县(市、区)作为重点督办推动,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协调发展。

  ——推进举措要更有力度。要根据明年专项斗争阶段目标要求,研究明确专项斗争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注重“三加力”:

  一要在除恶务尽上加力。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敏锐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紧盯重大和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不放,紧盯重大涉黑涉恶“保护伞”不放,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攻克“打不全、打不透、打不尽”难题。要坚持依法严打,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涉黑犯罪零发生”为要求,穷追猛打、深挖彻查,除恶务尽。要完善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机制,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又主动帮助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确保打击质量和效率相统一。要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保护伞”联动,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主攻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坚决深挖彻查“保护伞”。要重视进一步明确“保护伞”界定标准,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要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及时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依法采取查封、追缴、冻结、没收、判处财产刑和行政处罚等办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决不让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之机。

  二要在起诉审判上加力。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明年进入起诉审判阶段的涉黑涉恶案件将越来越多,加快案件流转任务艰巨。要创新完善办案机制,调优配强政法机关专业办案力量,通过建立法检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业化团队等做法,着力攻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通过典型案件指导、庭审直播、现场观摩、专家指导等方式,指导和促进基层依法办案、规范办案。针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问题,特别是对新型涉黑涉恶犯罪证据认定、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问题,要加强研究,完善法律政策保障。

  三要在源头治理上加力。围绕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推动相关部门完善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要深入推进市场规范治理,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家和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要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全社会参与热情要更有温度。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宣传发动群众贯穿专项斗争始终,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一要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要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重大部署、重大战果,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让人民群众为党中央英明果断决策点赞,为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干警点赞。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确保专项斗争越深入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越有效。要坚持以案明法、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专项斗争宣传中受教育,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要切实加强见义勇为英模宣传表彰活动,及时推出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见义勇为英模,让见义勇为精神在新时代发扬光大。

  三要建立年度通报表扬制度。着手研究制定专项斗争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年度通报表扬方案,启动研究表彰激励方案,适时组织开展通报表扬和评选表彰活动。

  四要采取有效奖励措施鼓励群众举报。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热情。

  【三】明年扫黑除恶要把握好“效”

  所谓“效”,是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效果。我们必须坚持效果导向,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近期效果、中期效果、长期效果相衔接,不断优化抓落实、抓推进的有效举措,确保专项斗争有实效、有长效、有真效。

  ——要追求没水分的实效。开展专项斗争,作风要务实,推进要扎实,战果要求实。要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调门高实效差”问题,确保专项斗争进度、质量与效率相统一。要督促各地进一步核准核实专项斗争的基本数据,不虚报、不漏报、不瞒报,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要进行纠整并严肃问责。

  ——要有可持续的长效。线索核查是关系专项斗争可持续、有长效的源头基础。要建好全国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管理平台,实现重大线索信息联通共享、案件办理动态跟踪、群众反映实时掌握,完善集中核查机制,落实分级核查责任制,确保为期3年的专项斗争有线索、可持续发展,防止专项斗争“运动化”、“一阵风走过场”。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系统集成先进典型经验并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扫黑除恶常态长效化。

  ——要有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真效。要以督导推动和“回头看”为抓手,确保专项斗争动真格、求真效。明年上半年,将拟派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余下的2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进行督导,确保实现中央督导工作全覆盖。对中央第一轮督导的10个省市,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问责。要实施督导专员制度,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要督促各地参照中央做法,加大各层级督导力度,增强督导工作实效性。要注重督导考核成果运用,将专项斗争成果列入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健全完善专项斗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群众意见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真正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