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阳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林武出席
来源:山西发布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3-23 09:13
3月19日上午,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楼阳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楼阳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山西,加快推进山西治理现代化。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林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2019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省委党内法规制定计划》《2020年省政府规章项目计划》《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试点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具有极强的战略性、针对性、指导性,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全省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坚持依法防控,为疫情防控决战完胜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当前,全省疫情防控胜券在握,但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里出台的依法防控“二十条”,推动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在依法严格管控上果敢果断。加强入晋入京人员健康筛查,严格落实居家隔离、集中隔离14天等措施,坚决防止发生输入性疫情,坚决防止出现疫情新燃点,坚决守好入京通道防线。
在打击违法犯罪上从严从快。保持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的震慑力度,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法治宣传服务上深化深入。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在防疫法治建设上常治长效。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健全架构完整、储备充足、反应灵敏、能打胜仗的公共卫生“防控治研学产”体系。
会议强调,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发挥法治在治晋强晋中的积极作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发展。
抓住加强地方立法这个重要环节,健全宪法实施与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加强转型综改、社会治理、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倡导文明行为、推动移风易俗,做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抓住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要工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落实便民服务举措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抓住维护公平正义这个重要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执法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法行为、每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抓住全社会共同参与这个重要基础,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夯实法治社会建设根基。
会议强调,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山西提供坚强保证。
以统筹联动凝聚合力。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好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以结果导向推动落实。把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纳入省委督察工作,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试点工作,述法流程和制度要简便管用,让结果效果说话,促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更好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以“四化”要求狠抓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举措在基层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抓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将依法治省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突出“履责”和“结果”的考核要求,务求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