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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省委政法委负责人谈如何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来源:山西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4-27 09:0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精神,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并将其纳入2020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大改革任务和省委目标责任考核范畴。日前,省委政法委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谈如何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向纵深发展。

  记者:“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具体指什么?我省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

  省委政法委:“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就是我省开展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这项工作是省委因应形势发展、顺应群众期盼、致力治晋兴晋强晋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具有重大意义。

  4月13日,我省通过视频会议和电视直播的形式召开高规格、大规模的动员部署会议,覆盖全省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就是要向全社会释放省委保民生、护稳定,促和谐、助发展的强劲信号和坚定决心,就是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三零”创建中来,从群众最急、最盼、最难的问题入手,从损害群众利益、侵犯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幸福的问题抓起,以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效果,营造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平安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是要立足基层,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以基层小平安集聚全省大平安,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就是要通过“三零”创建,为全省转型发展扫除隐患、排除障碍、创优环境,打造山西靓丽名片,提升经济发展软实力,助推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

  记者:“三零”单位创建的主体是谁?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省委政法委:创建主体为全省范围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其中,企事业单位主要指学校、幼儿园、医院、景区、商(市)、厂矿、车站、机场、宗教场所以及大型企业生产经营网点等。这样的考虑,主要是为了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落小单元、落细任务,努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零”单位要明确创建目标。“零上访”是指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全部都要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零事故”是指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零案件”是指不发生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案件。这项工作,省委提出要坚持“三个导向”、做到“三不”“三增强”,即: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工作,促使广大村(社区)、企业和单位符合“三零”创建标准的数量逐年上升,力争到2022年,全省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的村(社区)达到80%以上,企业和单位达到90%以上;坚持问题导向,在基层围绕信访问题、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风险,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记者:在“三零”单位创建中,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和要求?

  省委政法委: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围绕组织领导、治安防范、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群帮教、安全隐患整治、法治建设、公共服务7个方面提出23条创建标准,并就隐患排查整治、信访问题处理、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源头预防5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这些都是创建的具体任务,旨在推动各级各部门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矛盾纠纷;旨在推动群众合理诉求依法表达,通过正规的渠道反映问题,而不是缠访、闹访、越级访、集体访甚至去非接待场所上访;旨在推动全省上下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挤压各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的空间;旨在推动基层治理、行业治理、单位治理、系统治理,通过打造社会治理命运共同体,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为确保“三零”单位创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省委政法委:确保“三零”单位创建取得成效,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强组织、选优班子、整顿软弱,最终形成党建引领、党员带头,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准确把握“三零”单位创建目标任务,作为民心工程、基础工程来抓,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全面摸清问题,积极整改隐患,规范内部管理,健全服务体系,“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不折不扣把各项创建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各级主管部门、牵头单位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创建工作负起监管责任,帮助基层找准隐患、健全制度、解决问题,为创建提供支持服务。要强化结果导向,把“三零”单位创建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纳入各地平安建设考评范畴,鲜明树立起以结果论英雄的导向。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际成效,积极培育、挖掘、选树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大力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提升“三零”单位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