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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以“八项举措”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1-06-17 18:30

  6月15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秘书长会议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以有效监督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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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主持会议并强调,党中央出台《意见》,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是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锐利武器,是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关键举措。我们要增强“三个自觉”,突出“三个监督重点”,落实“三项制度”,开好“三个会”,防控“三个风险点”,坚持“三个常态化”,创新“三项监督机制”,抓好“三个环节”,以“八项举措”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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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就《意见》作解读,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11指导组副组长赵强,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白少康、王洪祥出席会议并发言。

  长安君在此详细介绍陈一新提出的中央政法委机关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八项举措”。

  举措一:增强“三个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何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意见》,深刻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敢于加强监督、善于有效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和制度自觉。

  ——增强政治自觉。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建设的大事要事来抓,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增强行动自觉。《意见》强调要以有效监督“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这是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关键一招,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要以身作则,带头敢于加强监督,自觉乐于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引领和推动《意见》落地落实。

  ——增强制度自觉。善于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加强监督,及时把实践探索的有效监督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扎紧织密制度篱笆,强化制度执行刚性,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举措二:突出“三个监督重点”

  《意见》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了系统全面规范。学习贯彻《意见》,既要整体把握,又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到秉要执本、纲举目张。

  ——在监督对象上突出“一把手”。既要强调各类监督向“一把手”聚焦,构建起以加强“一把手”监督为重点的党内监督体系;又要强调“一把手”带头重视抓监督,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要监督“一把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积极有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进行健康的思想斗争;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全面掌握对“一把手”的综合评价和反映。上级党组织和“一把手”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重视信访举报,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一把手”要重视抓监督,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主动开展任职谈话、监督谈话、教育提醒、批评教育,特别是要把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班子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一把手”要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自觉配合监督,视监督为爱护,习惯在监督的“聚光灯”下开展工作,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

  ——在监督内容上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中央政法委首先是政治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对标对表“五个强化”,开展“政治体检”,打好“政治疫苗”,确保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在监督格局上突出党内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健全集体领导制度,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强化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寓监督于领导之中,层层落实责任,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用好内部巡查、督促检查、分析研判、谈话提醒等手段,切实管好“责任田”;借助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强化同频共振。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

  举措三:落实“三项制度”

  《意见》提出的一系列监督制度,植根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支撑。要全面严格执行到位,尤其要落实好“三项制度”,为加强监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强化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机关纪委监督专责,拧紧责任螺丝,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对履责情况监督检查,秘书长每年要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健全落实责任考核制度,坚持分级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更好促进领导干部履责尽责。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善于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既防止出现“一言堂”和“家长制”问题,又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问题。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开展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掌握民主集中制的方法。

  ——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不断完善秘书长会议工作规则,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重要事项提交秘书长会议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一旦作出决定,每个班子成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健全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

  举措四:开好“三个会”

  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会,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管用载体和有效形式。要按照《意见》要求,高质量开好这“三个会”,切实提高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效。

  ——开好民主生活会。这是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的有效制度安排。要提高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原则性、实效性,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深查问题、深挖根源、深刻剖析,相互提醒、相互批评、相互帮助,真正联系实际、触及思想,红脸出汗、加油鼓劲。

  ——开好组织生活会。这是领导班子成员接受支部党员监督的有效制度安排。领导班子要履行开好组织生活会的领导责任,做好会议主题审批和会议质量指导把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与支部党员交流思想,接受支部党员“近距离”监督;有计划地参加分管部门的组织生活会,对不按规定召开的要严肃纠正。

  ——开好述责述廉会。这是领导班子成员接受本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监督评议的有效制度安排。要坚持和完善述责述廉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要向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评议。各局(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举措五:防控“三个风险点”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对照《意见》要求,有效防控人财物管理、插手干预司法案件、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三个风险点”,切实强化精准监督。

  ——强化人财物规范管理。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干部选任把关。严把研究决策关、程序关、“凡提四必”关、用人风气关,不断优化机关政治生态。坚持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开展财务、项目管理等方面内部巡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努力防控岗位廉政风险。

  ——严防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案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防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用好政法系统特别是身边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心存戒惧,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远离“高压线”。倡导领导干部带头承诺遵守“三个规定”,增强执行制度自觉性。坚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处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如实记录的要责令纠正、严肃追责。

  ——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家属从业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在领导班子中按规定公开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班子成员监督。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和身边人,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和身边人进行“围猎”。带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

  举措六:坚持“三个常态化”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在抓常抓长。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注重日常、严在经常,扣紧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整改落实工作链条,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整改到位。

  ——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主动接受中央巡视、纪检监察组驻点监督,以及中组部、中直工委等中央有关部门各类专项检查,自觉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及时补齐短板、加强弱项、堵塞漏洞,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分析研判常态化。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领导班子要定期分析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相关报告,听取纪检监察组意见,深入查找剖析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信访举报定期分析研判机制,了解掌握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领导干部要及时敲响警钟,对一般性问题也要重视开展谈心谈话。健全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从严从实抓好教育管理,把问题发现在苗头、解决在萌芽。

  ——坚持整改落实常态化。对驻点监督、内部巡查、日常监督等发现的问题,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列出清单、压实责任、明确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作为年度干部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举措七:创新“三项监督机制”

  按照《意见》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举措和办法,系统集成好经验好做法并提炼形成制度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水平。

  ——创新完善谈心谈话机制。立足早监督,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层次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苗头性问题,多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工作。

  ——探索建立“八小时之外”监督机制。立足常监督,探索以党支部为主体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检视岗位廉政风险,注重规范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消除监督盲区,破解监督难点,使领导干部全天候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管理就在眼前。

  ——创新建立“灯下黑”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立足严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创新实行机关内部巡查和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问题和廉政风险,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发挥党纪党规威慑力。

  举措八:抓好“三个环节”

  贯彻落实《意见》是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学习教育、责任落实、督导考核三个环节,做到环环紧扣、步步为营,提高监督实效。

  ——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秘书长会议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学习《意见》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学、局处级干部跟进学,全面准确把握《意见》要求,增强监督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强化任务落实。把贯彻落实《意见》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作为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来抓。对标对表《意见》,科学制订中央政法委贯彻落实《意见》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具体、推进有序。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折不扣把《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督导考核。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职、接受监督考核,还要加强对各局(厅)和直属单位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贯彻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约谈乃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