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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交警处罚追悔莫及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王曙 | 发布时间: 2020-10-14 16:25

  10月8日,万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重大违法行为。 当晚22时45分,城区二中队民警在汇源街与新建路夜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M3****的黑色小轿车在看到有交警检查后放慢了速度,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民警在检查过程中闻到该驾驶人满口酒味,随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的酒精浓度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及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万荣交警提醒:亲情友谊珍贵,生命更加宝贵。希望亲朋好友之间相互提醒,喝酒要适可而止,为了大家将来能够更好的相聚,喝酒之后请不要开车,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更是对他们的关爱!您的身后,维系着家人的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