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的演变
来源:国学网 | 责任编辑:鲁高 | 发布时间: 2018-08-28 11:06
所谓“二十四史”,是指中国历史是二十四部纪传体史书的统称。
起于汉武帝时诞生的《史记》,终于清乾隆时刊行的《明史》,前后相隔一千八百多年。
“二十四史”的概念亦是逐步形成的。
唐代以前,往往将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合称为“三史”。
后来又加入了陈寿的《三国志》,称为“四史”或“前四史”。
到北宋,又加入《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十三部书,加上“前四史“,合称“十七史”。
明代,又增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四部书,合称“二十一史”。
清代乾隆时,再增入《明史》,合称“二十二史”。
不久又增入《旧唐书》、《旧五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为“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不含清代历史。
清末赵尔巽主编的《清史稿》书成后,并入“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
其后,又添入清末民国学者柯劭忞撰写的《新元史》,终成“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被尊为“正史”。《隋书·经籍志》曰:“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班固)、马(司马迁),以为‘正史’。”遂有“正史”之说。
“二十四史”皆属纪传体史书,即以人物为中心,着重记述有关人物的生平事迹,历史事件附见于人物纪传中。
纪传体主要有“纪”、“表”、“志”、“传”四种体例。
“纪”(或曰“本纪”):逐年记载帝王在位的国家大事。
“表”:扼要胪列纷纭复杂的的大小史实。
“志”(或曰“书”“考”):专项记录各项典章制度。
“传”(或曰“列传”):集中描摹历史人物生平。
《史记》和《新五代史》中又多出一种“世家”,系纪和传的结合体。四种体例相辅相承,互为补充,共同展现出一幅恢宏壮阔的历史长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