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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检察院党组结合专项整治与驻院纪检组会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赵婕 | 发布时间: 2020-07-23 15:19

       为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推进“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7月22日上午,盐湖区检察院检察长段浩与派驻纪检组长关晓光就如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进行专题会商,研究讨论制定工作措施,并对近期工作作出部署。

      段浩在会商座谈中,认真分析了当前院党组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改进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重点针对个别干警在执行纪律上我行我素、自以为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有好人主义现象,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缺乏斗争精神,在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关晓光结合存在问题与段浩检察长进行深入研讨,认真分析原因,深刻剖析根源,提出院党组要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上狠下功夫,坚持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为契机,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正反面教育引导,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开展。

      段浩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强调,下一步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监督落实,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解决班子和队伍中影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突出问题。同时,他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抓好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认真学习好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对照条文检视问题,找准差距,真正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二是要在工作理念上再转变。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与专项整治活动、“三零”单位创建和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面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的领导。三是要在持续抓好管理上下功夫。要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一步严起来。四是要从制度上严起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真正让制度发力、带电,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维护形象,以优良的纪律作风,持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