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三零”单位 建设平安盐湖丨“三零”专访:盐湖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冯运刚
来源:运城长安网 | 责任编辑:赵婕 | 发布时间: 2020-06-01 17:05
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是省委、市委的一项重大安排部署,盐湖区积极行动,把“三零”创建作为平安盐湖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平安盐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今天起,本栏目开设《创建“三零”单位 建设平安盐湖》专栏,动员和引导全区人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全员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创建氛围。今天,盐湖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冯运刚就全区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要做到的“五个明确”进行解读。
盐湖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冯运刚
我们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三年的“三零”单位创建,就是要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做到“五个明确”。
一是认识要明确。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二是主体要明确。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的主体,主要包括:全区的村(社区)、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景区、市场、商场、厂矿、车站、机场、宗教场所、大型企业基层营业网点以及在辖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单位等,对这些单位我们要全面摸排,逐个登记建档,实行动态掌控,确保我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全覆盖。
三是目标要明确。通过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努力实现各单位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到2022年底,力争全区“三零”村(社区)达到85%以上,“三零”企事业单位达到95%以上。
四是措施要明确。在落实省委“五个强化”措施的同时,我们要将深入开展“矛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细化整治内容,严格方法步骤,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作用,确保把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责任要明确。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压实责任是关键,公安、信访、应急等牵头部门要担负起督导考核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担负起监管指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担负起创建主体责任,要一级压实一级,层层落实责任。
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是强基层、稳社会、保民安的基础性工程,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强力推进基层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全区高质量转型发展,筑牢安全、稳定宏大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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