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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卡价格飞涨,这些人在酒店上演“偷梁换柱”

来源:盐湖公安 | 责任编辑:赵婕 | 发布时间: 2021-04-09 15:17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盐湖公安把学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引领,以学习促教育,以整顿促工作,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人民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向“盗抢骗”违法犯罪发起强烈攻势,以打击成果检验学习成效,深化教育整顿,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021年4月7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北城中队经过连续两周的调查走访,数据研判,一举打掉一个专伺盗窃酒店电脑配件的犯罪团伙,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赃物三万余元。

       3月24日,刑警大队北城中队接到报案:盐湖区黄河世纪城的星速电竞酒店客房电脑主机显卡被盗。就在民警全力侦查时,4月4日,黄河世纪城的太平洋酒店也发生了客房电脑主机显卡被盗案件。经过监控视频比对,发现作案者为同一伙嫌疑人。研判分析发现,3月18日发生在盐湖区铺安街潘多拉酒店客房电脑显卡被盗案件也是这伙嫌疑人所为。办案民警遂对这三起案件串并侦查。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大数据分析,精准锁定嫌疑人身份。

       专案民警迅速出击,4月7日上午10时在学苑路樊村抓获犯罪嫌疑人吉某、乔某、荆某某;上午11时在新康国际“团团电竞”酒店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下午6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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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吉某(男,28岁,盐湖区人)、乔某(男,29岁,临猗县人)、荆某某(男,27岁,盐湖区人),王某某(男,22岁,盐湖区人)、韩某某(男,22岁,盐湖区人)五人,对自己交叉结伙,分工合作,以住宿为名,分别在潘多拉、星速、太平洋酒店,盗窃总计14个电脑显卡用于置换他们自己电脑显卡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