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政法要闻 > 运城政法要闻 >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运城检察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04-30 11:18


  2020年4月28日,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按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精神。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纷呈,为服务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促进平安运城建设 。

  三、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

  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六、狠抓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


  数说工作成绩


  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163件3334人,提起公诉3110件5346人,办理诉讼监督案件301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5件。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9件107人,提起公诉89件586人。

  先后办理了临猗法院原副院长郝万吉等17人、河津李刚等16人、永济邓文涛等9人等一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永济市原常务副市长吕安斌、原副市长韩波等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

  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予认定22件;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18件,监督立案3件7人,追诉19人,不捕11人,建议撤案13人,不诉3人。

  坚持依法审查案件与“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同步推进,移送“保护伞”线索15件,依法甄别涉黑涉恶犯罪资金1342万元,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40份。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695人,不起诉439人,通过审查羁押必要性改变强制措施138人。

  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22件,帮助追回工资36.9万元。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市院牵头,与省、县检察院三级联动,促成一起长达6年的民事申诉案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到位,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落实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逮捕30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30人;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202人。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695人,不起诉439人,通过审查羁押必要性改变强制措施138人。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54人,对21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督促落实帮教措施37人。

  坚决防止金融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批准逮捕各类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5件98人,提起公诉73件127人。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亿元案和一起合同诈骗立案监督认罪认罚案,入选2019年度山西省经济犯罪典型案例。

  依法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0件48人,提起公诉32件74人。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7件。万荣县院办理的汾河河道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高检院“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决定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4件6人。

  扎实开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标记案件流程信息13条,向市工商联提供涉企典型案例8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活动3次。

  共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犯罪9件13人,提起公诉12件27人;监督涉民营企业应立不立案件1件3人,发出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份,对涉企生效民事裁判提请抗诉3件,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涉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0件。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准逮捕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187件299人,提起公诉251件542人。

  严厉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834件1067人,提起公诉1032件1410人。

  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批准逮捕18件28人,提起公诉37件59人,督促查处价值317万余元的伪劣食品24.8吨,督促整治网络餐饮平台违法商户51家。

  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共监督立案96件110人,监督撤案30件38人,纠正漏捕81人,纠正漏犯131人,纠正漏起诉罪行237条。针对刑事侦查、审判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00件,提出刑事抗诉71件。

  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712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或不当672人,提出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意见191件。立案查处依法由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3人,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5件。

  共受理各类申请监督案件557件,对法院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6件、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改判10件、调解结案2件;对法院审判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9件,法院采纳58件;对法院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8件,法院采纳103件。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8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督促有关部门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58家,修复被损毁湿地90亩,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8处,清除各类生活垃圾1.2万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7.8万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7.4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07亩,追偿治理恢复费用684.9万元,保护全国重点文物5处、省级文物2处、英烈纪念设施11处。

  继续全力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84件103人,应邀提前介入71件,决定逮捕39件40人,提起公诉63件74人。


  2020工作安排


  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创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强建优晋南市域中心城市为牵引,聚焦“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以问题为导向、以创一流工作为目标、以实实在在的业绩为评判检验标准,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争上游,为奋力拓展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法治服务、检察服务。

  一、更加坚定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更加精准服务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大局。

  三、更加有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更加夯实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五、更加扛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