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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来源:山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20-10-30 08:54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调研山西检察机关讲话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四大活动”为抓手,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实现“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推动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目标。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下降幅度收窄,

  个别常见犯罪数量上升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3318人,同比(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47%。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115人,同比下降46.32%,不捕率13.70%,同比减少4.16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24274人,同比下降21.68%;决定不起诉2966人,同比上升17.42%,不起诉率为10.89%,同比增加3.35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079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6.13%。刑事“案-件比”为1.28。

  1至9月,与疫情防控相关,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仍呈下降趋势,但下降幅度有所收窄。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人民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一些常见犯罪有所抬头。其中,危险驾驶罪案件增幅较大,1至9月起诉危险驾驶罪4534人,同比上升25.7%,占起诉数的18.68%,同比增加7.05个百分点。

  在审查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3434件次,同比下降56.60%,占需办理案件的14.05%,同比减少15.13个百分点;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459件次,同比下降78.72%,占需办理案件的5.97%,同比减少19.32个百分点;既未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也未退回补充侦查的“不延不退”案件所占比率为82.25%。

  对侦查、审判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419人,同期有关机关采纳323人,占提出数的77.08%。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78人,占审结数的84.7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74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03人,占审结数的85.83%。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开始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在5月份受理审查逮捕人数达到最高值29人,9月份已经回落到的15人。7月份受理审查起诉人数达到最高值52人,9月份已经回落到23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 立案监督。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754件,同比下降28.9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82件,占监督数的77.19%,同比减少0.85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68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83人,同比分别下降47.73%、54.39%。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346件次,同比下降59.74%,已纠正1159件次,监督采纳率为86.11%,同比增加0.79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374件,同比下降12.41%,法院同期审结258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66件,占审结总数的64.34%,同比增加1.45个百分点。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96件次,同比下降42.3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75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92.91%,同比增加8.31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230人,同期已纠正214人,占提出数的93.04%。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035件,同期已纠正978件,占提出数的94.49%。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019人,同期已纠正1854人,占提出数的91.83%。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813件,同期已纠正722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7人,同比上升58.82%。

  二、民事检察对审判活动监督力度加大,

  支持起诉案件数量上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068件。提出抗诉65件,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裁判65件,其中改判、和解、发回重审49件,原判改变率为75.3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7件,法院同期采纳35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52.24%。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41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403件,占审结数的85.20%。法院采纳347件,占提出建议数的86.1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618件。经审查,提出检察建议428件,占审结数的79.55%。法院采纳296件,占提出建议数的69.16%。

  (四)民事支持起诉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249件,同比上升56.32%。经审查支持起诉101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523件),同比上升45.62%,同期法院采纳793件。

  三、行政检察对行政生效裁判的办案数量上升,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的精准性明显提高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17件,同比上升21.46%。审结304件,提出抗诉4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54件,同比下降38.64%。同期审结51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同比下降29.82%,占审结数的78.43%。法院同期采纳40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20件。同期审结105件,提出检察建议96件,占审结数的91.43%。法院同期采纳74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7.08%,同比增加18.55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逐步回升,

  民事公益诉前程序办案量大幅上升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5441件。立案4844件,占受理总数的89.03%,同比增加3.41个百分点。其中,民事立案109件;行政立案4735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37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87件,同比增长135.14%;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291件。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2137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85件,占立案数的1.75%。民事公益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8件,占民事公益诉讼的92.86%。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68件,占裁判案件的98.55%。

  (四)办案效果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共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669.07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8.81公里;保护被污染的土壤、耕地、林地、湿地等4253.619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194447.94吨;督促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176家。

  五、未成年人检察附条件不诉率上升,开展社会调查等特殊保护制度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8件67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215人,同比下降44.87%,批捕158人,不捕67人,不捕率为29.78%,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6.08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涉嫌犯罪444人,同比下降13.1%。审结时起诉258人,同比下降31.9%;不起诉70人,同比上升12.9%。附条件不起诉129人,同比上升89.7%,占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28.2%,同比增加15.9个百分点。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235次,同比上升360.78%,占同期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受理数的36.66%。其中,审查逮捕阶段开展社会调查46次,占同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的21.40%,同比增加17.04个百分点;审查起诉阶段开展社会调查189次,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的19.87%,同比增加17.15个百分点。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144次;对未成年人救助线索移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39人,实际开展救助54人(含积存);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1077次,法治巡讲310次;对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起诉2件,支持起诉3件;向民政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实际司法救助人数上升,

  检察机关作为提起司法救助主体数量增加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3862件。立案审查刑事赔偿申请13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5件(含往年立案审查未结案件)。

  受理司法救助385件,同比下降10.88%。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84件,同比下降11.11%,实际救助人数365人,同比上升6.73%。检察机关主动提起救助119件,同比上升5.31%,占提起救助案件的30.99%,同比增加4.83个百分点。

  七、扫黑除恶有序推进,

  服务发展成效明显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75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56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962人,决定起诉1914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4人,起诉11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及“套路贷”犯罪案件9件27人,起诉10件36人。批捕涉及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犯罪案件3件9人,起诉5件27人。

  对影响扶贫工作犯罪案件批捕3件4人,起诉8件9人。对涉及扶贫资金犯罪案件起诉16件25人。提前介入涉及扶贫资金案件8件。

  对涉及大气污染犯罪案件批捕1件1人,起诉2件14人。对涉及水污染犯罪案件起诉2件4人。对涉及土壤污染犯罪案件批捕21件38人,起诉29件60人。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2件,被全部采纳。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53人,起诉176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

  八、检察长办案占比持续增加,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同比上升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5246件。各级院检察长办理3515件,占23.06%,同比增加3.79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1731件,占76.94%。

  办案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是:审查逮捕类案件1567件,刑事一审公诉案件3187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567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6件。

  (二)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20人次,同比上升31.15%。县区院260人次,同比上升42.08%;市分院56人次。

  检察长列席215人次,同比上升34.38%,占列席总人次的67.19%;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0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2.81%。

  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案件383件,法院在已经作出裁判的264件案件中,采纳检察机关意见217件,采纳率为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