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线索摸排让黑恶犯罪无处遁形
来源:山西日报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09-12 08:24
多管齐下大起底精准发力扫黑恶
——我省深化线索摸排让黑恶犯罪无处遁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坚持情报先行、专群结合,从群众举报、重点领域等9个方面挖掘线索,逐一落实线索包案领导、专案力量和核查时限,对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进行全面起底,同时,建立了“一制度两台账”,统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保护伞”和腐败案件线索的收集、核查、移送和查办工作。截至8月底,共收到涉黑涉恶线索5503条。
政法机关一马当先
如何以线索突破案件是扫黑除恶必须迈过的第一道坎。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先锋队,全省政法机关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为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法院建立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问题移交通报机制,要求各级法院法官在日常审判工作中避免就案办案,增强线索敏感性,注重发现可能牵连或背后隐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梳理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或通报;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了“回头看”,对以罚代刑、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而没有被认定的案件等,逐案筛查,认真分析,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省公安厅紧紧围绕文物、资源、农村等12个重点领域开展滚动排查,制定了派出所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规定,确立了9个方面的摸排方向,并设立举报中心,建立举报奖励保护机制,全方位多渠道排查收集线索;省司法厅坚持履行职责任务与强化担当作为相结合,线索摸排初见成效,共摸排出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29条,职务类犯罪线索20条,全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移交。
全省政法机关将继续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压实线索核查责任,加强拉网排查和追踪调查,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
行业部门同向发力
要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就要坚决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黑恶势力团伙从形成到发展,从盘踞一地到霸占一域,由乱生恶、由恶生黑,都需要经过一个时间过程,我省行业监管部门把线索摸排作为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摸排专项行动。
省国土厅围绕抢占资源、非法开采、暴力妨害执行公务等三方面重点,以信访举报、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破坏矿产资源刑事鉴定为“突破口”,带动全系统开展线索摸排工作;省信访局与政法机关建立了疑似涉黑涉恶线索每周收集、汇总、移交机制,坚持联络员制度,定期向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移交线索;省住建厅结合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5个领域建立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问题线索排查机制;省交通厅重点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针对10类打击重点,开展了线索摸排工作;省卫计委围绕患者或家属殴打医务人员,威胁采取爆炸或杀人等恐吓手段威胁医院和医务人员安全等6个方面,进行了线索摸排工作。
全省行业监管部门决心要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消除行业监管盲区,堵塞部门管理漏洞,及时跟踪了解全省专项斗争动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地市区县创新方法
基层线索的排查是打开扫黑除恶局面的关键,能否打深打透黑恶犯罪,基层是重点。我省各地市结合实际,创新推出了不少线索摸排工作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吕梁市全面实行定核查方案、定责任领导、定办案民警、定工作措施、定查证时限、定查实结果的线索核查“六定工作法”,着力掌控黑恶犯罪基础信息;阳泉市实行了工作每日报告制、线索核查责任制、部门联动摸排制“三制工作法”,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线索摸排清查工作,同时协同市纪委、组织等部门分别针对重点领域开展线索排查;大同市各区县以村为单元,组织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联防队员、网格员等多方力量,逐户逐人开展走访摸排,政法机关逐案建立台账,加强分析研判,注重在案件审理中深挖线索,既掌握现实表现,严防重新犯罪,又筛查犯罪线索,发现隐匿罪行;朔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该市确定的14类打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循环滚动排查;临汾市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全面掌握线索。
通过部门联动,广辟线索来源,全省政法机关掌握了一大批涉黑恶线索,打掉一大批黑恶犯罪团伙。下一步,全省将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中央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加大线索核查力度,从体制机制创新、部门合力等方面发力,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冲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