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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忻州召开

来源:黄河新闻网 | 责任编辑:张晓婷 | 发布时间: 2018-11-06 15:03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于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11月1日,山西省司法厅在忻州市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现场会。

  


  会议现场


  厅党委书记、厅长薛永辉出席会议并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高度谋大局、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意见和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以信息化为引领开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新局面。

  薛永辉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司法厅重新组建后,承担着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履行全面依法治省和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事务等职责任务,省厅将站在全面依法治省的战略高度,结合新形势谋划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全系统要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山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难点、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扎实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各项任务。

  薛永辉强调,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把信息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厅党委一班人、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都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本级和所属部门信息化工作,亲自研究解决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亲力亲为、真抓实干,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

  薛永辉号召全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民警,都要树立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一盘棋”、全部业务“一盘棋”的思想大格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经省厅信息化部门审核把关后方可组织实施;各级信息化系统运维,必须由信息化部门统一管理、统筹实施。确保信息化建设符合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有效避免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困难、数据孤岛和信息烟囱林立、系统运维分散、多头建设管理重复浪费、系统信息安全难以保证等不利局面的发生。

  薛永辉要求,要按照《山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完成期限,逐一制定任务分解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逐一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要在保持业务系统连续性的基础上,根据新需求做好各类业务系统的“立、改、废”工作,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不断提升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能力和应用水平。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涛主持会议,并对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对贯彻落实《山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作了具体部署。忻州市副市长武宪堂同志代表忻州市委、市政府出席会议并致辞。司法厅副巡视员李君出席了会议。各市司法局局长、信息化机构负责同志,省监狱局、戒毒局信息处(中心)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在忻州市司法局观摩了忻州市便民服务一网通、特殊人群管控系统、普法依法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成果,观看了忻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宣传片和内蒙古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成果汇报专题片。忻州、运城、晋城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在会上交流了本地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经验。